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犯下了哪些滔天的罪行?跪求...


一、辽宁抚顺平顶山惨案
平顶山惨案是“九一八事变”后,侵华日军对中国进行的第一场针对无辜平民的大屠,1932年9月15日,抗日救国军第四路、第十一路进攻抚顺,重创日本军队,日本军队展开报复行动,于1932年9月16日将抚顺煤矿附近的栗家沟、平顶山等村村民3000余人集中,之后实施了灭绝性的屠杀,之后又追杀了闻讯逃亡的千金堡村24名居民。
二、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是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三、镇江惨案
镇江惨案是日军在1937年12月8日,也就是南京沦陷前5天,在镇江沦陷后,日军在江苏镇江大肆屠杀群众并抢劫镇江人民的财产、焚烧民房、强奸妇女的暴行。在这场浩劫中,镇江被害人数达一万人以上。仅镇江所辖的句容县就有3000余名群众被日军杀害,伤残1000余人。除此之外,日军还焚毁房舍16700多间,强奸当地妇女几千人。
四、潘家峪惨案
潘家峪惨案是1941年1月,日本驻唐山部队指挥官,召集丰润日本顾问佐佐木二郎以及遵化、玉田、滦县、迁安、卢龙、抚宁等县日本军官和伪丰润县公署、警备大队、警察所等日伪人员,勾结地方反动地主,策划了血洗潘家峪的阴谋,日军仅在潘家峪惨案中就屠杀了1298名无辜的中国人,放火烧毁房屋1235间,其中有儿童妇女658名,有23户人家被杀绝。
五、731细菌部队
731部队在官方文书上的伪装为关东军第659部队(防疫给水部)下之第731防疫饮水净化部队,实际隶属于日本陆军军医学校防疫研究室,研究内容除了研究防治疾病与饮水净化以外,更多时候是使用活体人类进行生物武器与化学武器的效果实验。731部队把基地建在中国东北哈尔滨平房区,这一区域当时是傀儡政权满洲国的一部分。超过3000名中国人、朝鲜人和联军战俘在731部队的试验中死亡
六、慰安妇
日本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征召的随军妓女(在日本国内是自愿和有偿的),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女性,后来在二战中演变成在占领区强征民间妇女充当军妓的制度。1937年以后,大部分被“自愿”和“有偿的”或强迫的“慰安妇”来自日本(包括日治台湾、朝鲜半岛),中国,也有部分东南亚,荷兰女性。
在这一制度下,东亚有数十万妇女被日军征召为军妓。朝鲜中央通讯社主张朝鲜人的“慰安妇”有14万人,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苏智良也主张中国妇女沦为“慰安妇”的有二十万人,但两者都数据来源不明。有的历史学家认为曾经沦为慰安妇的各国妇女达40万,甚至更多。
七、三光政策
日本帝国陆军,特别是华北方面军所行的烬灭作
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的残酷屠杀,伴随着侵华战争的全过程。早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不久,日军就在长春活埋了中国被俘人员200多人;11月在齐齐哈尔捕杀马占山部伤兵数百人;1932年9月,在抚顺近郊制造平顶山惨案,屠杀村民3000余名,全村仅存活1人。 在日本侵华的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屠杀发生在南京。侵华日军松井石根所部于1937年12月13日攻陷南京后疯狂杀戮,血染古城,使30万以上的南京市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惨遭屠杀,1/3的街道和建筑物被焚毁;同时,还制造了2万起左右的强奸事件,进行了大规模的抢劫。日军的残暴与野蛮实在是骇人听闻、罪大恶极。 日本侵略军在对抗日根据地血腥“扫荡”中,推行野蛮的“三光”政策,犯下了累累血债。据统计,从1937年―1945年,仅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山东、苏皖、中原7个抗日根据地,中国军民就被日军杀害318万人。 令人发指的细菌战、化学战 在侵华战争中,日本公然违背国际法,在中国研制和使用细菌武器,进行细菌战,大量残杀中国人民。臭名昭著的“第731部队”、“第100部队”等细菌战部队,总人数达2万余人。他们还对实验对象进行活人解剖。每年用于试验的人达400―600人。据不完全统计,从1939年―1945年8月,“731部队”至少残害了3000多人。 从1940年下半年开始,侵华日军开始大量使用细菌武器,如感染力强、传染迅速、杀伤力大的霍乱、伤寒、鼠疫、炭疽病等菌种,以及白喉、痢疾等细菌。日军进行细菌战的区域遍及华北、华中及重庆等广大地区,残杀中国军人和无辜居民数十万人。 除使用细菌武器外,日本还从侵华战争一开始,就使用化学武器。日军还在中国居民区施放毒气,并在水井和河水中投毒。据不完全统计,日军在侵华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2000多次,地点遍及中国的18个省区,给中国军民造成9万余人的伤亡。日本投降时,尚有200余万发毒气弹遗弃在中国各地,给当地居民留下严重的伤害和隐患。 不择手段的经济掠夺 经济掠夺是日本进行侵略战争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日本“以战养战”的主要内容。日本对中国的经济掠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征粮食和原料,供给前线日军或运回日本。在中国东北,日本强制购销粮食,强迫农民将生产的大部分粮食按伪政府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交售。在关内,日军变相抢掠军粮。1939年,日本仅从华中就运走大米7亿升,1940年则增至9亿升以上。此外,日本还大肆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 二是垄断工农业、交通和贸易等,进行资本输出。1937年5月,日本通过伪满政府公布了“重要产业统制法”,把21种工业产品置于日本控制之下。 三是控制金融,大量发行纸币,榨取占领区人民的财富。日本在中国东北大量发行伪“满元”。在关内,1937年11月至1941年1月,日本分别在张家口、北平、上海和南京设立了伪“蒙疆银行”、“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华兴银行”和“中央储备银行”,依靠日军的刺刀发行大量没有信用价值的伪钞,借以榨取中国人民的血汗和财富。 四是抓捕中国劳工,为日本军国主义当牛作马。据不完全统计,到1944年为止,日本在中国东北强征的劳工已达300万人,其中被虐待致死的占总数的29%。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有难以计数的中国妇女被日军强征做“慰安妇”,遭受非人的虐待。 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远不止这些。中日两国人民必须不断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反对任何掩盖和歪曲历史的错误行径,以正国际视听,使经历过二战的人不要忘记过去,使新一代了解历史真相,为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大局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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