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白头偕老"是什么意思?


原句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意思是:不论生死,不论会有多艰难,我与你说定了,握着你的手,我会陪着你一同老去。
出自《国风・邶风・击鼓》
原诗: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译文:
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过。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唉,太久。让我无法(你相会。唉,太遥远,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扩展资料:
关于这首诗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卫国公子州吁(前人亦称“卫州吁”)联合宋、陈、蔡三国伐郑。此说由《毛诗序》首倡:“《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
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许政伯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戍守(《诗探》)。另一种是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提出的“鲁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卫穆公出兵救陈”说:“此乃卫穆公北清北之盟,求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
姚际恒以为《毛诗序》所说“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清代学者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是“戍卒思归不得之诗也”。今人多以为姚说较为合理。不管是哪种背景,可以肯定的是:此诗反映了一个久戍不归的征夫的怨恨和思念。
参考资料:《国风・邶风・击鼓》――百度百科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一种古老而坚定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执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执手泪眼不忍相看,执手相思,相思难眠。 执手之时,冷暖两心知;执手之时,悲喜两忘。无奈的是执手后的悲哀,无奈的是分手时的凄绝。 执手因为爱。 爱的越真,心越清纯;爱的越深,情越质朴。执手时,绝不疯狂,绝不偏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生死两忘! 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经以为只有留有残缺的爱情才是最美的,曾经以为每个人的爱情都一定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爱情,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然而这些爱情都只是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场面,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梁祝式爱情故事。于是我们开始从虚幻的世界走向现实的世界,我们开始不再向往那么多的山盟海誓,我们只是渴望能有这样一份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曾经无限向往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曾经无限向往同生共死的壮烈,也曾经无限向往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忠贞,但自从与那人携手走过黑夜里的漫漫长路,在瑟瑟寒风中任他为我披上外套之后,就死心塌地地认同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不为什么,尽管轰轰烈烈使人感动,但平平淡淡同样震撼人心。也许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如画的风景,但至少我们拥有美丽的野花,在湿润的土壤里同样可以散发香气。 或者平平淡淡正是人生的真谛吧,我们虽然不能一同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我们至少可以享有每个美丽的清晨和黄昏,我们可以执子之手地走过所有漫长的道路,哪怕路途中有着无数艰难险阻。 执子之手,看似是句平淡无奇的话语,其间却包含着那么大的勇气。不为什么,只为你,漫漫长夜里执子之手,走完那一段又一段的长路,坎坷的道路上执子之手,度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在所有的道路上与你携手走过,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渺小。 执子之手,在雨中共撑一顶小小的伞,在风中共披一件温暖的外套,让所有的山盟海誓都在此刻黯然失色,让执子之手的伟大爱情感动这个世界。在下雨的时候,你在车站孤伶伶地望着纷飞的雨线,你的心情是无可奈何的沉郁。这时从旁边伸过一把伞来,为你遮住了纷飞的雨丝和阴暗的天空;你不用回头,便知到是如山如海如蓝天的我正站在你的旁边了,便有一种极温暖极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雨丝就让它纷飞吧,天就让它阴暗吧,此时你已有了一把伞,而你的心情也因此而阳光灿烂。 ――也许只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携手走过每一个路口,把我的真心放在你手中,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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