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怎么解释?


我的命尚且这样,还是喝喝杯中的酒吧晋代诗人陶渊明嗜酒如命.史载"渊明之诗,篇篇有酒",此说足见其嗜酒之甚.待到暮年,诗人发觉自己的几个儿子无一聪慧,个个是难登大雅之堂的庸俗之辈.忧愤之余,他题<责子>诗一首:"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粟.天命苟如此,且进杯中物."全诗逐一责骂儿子的愚昧无知.长子舒俨好吃懒做,连个媳妇也娶不上;次子宣俟虽有 "志学"之行,却因智力低下,徒劳无功;三子雍份、四子端佚乃孪生,按现今学制,都小学毕业了,竞然不识数;幼子通佟愚且娇,一味贪吃爱玩儿,五岁了还是个"胡臭儿".医学研究表明,嗜酒纵饮,尤其是饮烈性酒,损胃伤肝,易致癌;且易诱发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嗜酒还能使性腺中毒,殃及胎儿,影响婴儿智力发育.因此,历代嗜酒文豪,其后代大多智力平庸.陶渊明之子堪称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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