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桢的笔墨官司


来到阿姆斯特朗大学任教的第二年,吴国桢即与《亚洲研究》杂志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笔墨官司。《亚洲研究》是美国亚洲学会的会刊,其前身是费正清等人创办的《远东季刊》,是一份研究亚洲和中国问题的权威刊物。吴国桢在阅览美国出版的关于清朝地方政府的书籍时,发现这些书籍的内容既不够充实,又常有谬误之处。为了澄清有关清代地方政府的性质、组成、职能及人事制度等问题,吴国桢用英文写成《中国帝制时代的地方政府》一文,投寄给《亚洲研究》。吴国桢本人担任地方高级官职达二十年以上,就地方政府的问题积累了不少资料。他在这篇文章中着重论述清朝时期县级地方政府的人事制度、县官职责,以及当时地方政治状况,纠正了美国某些出版物的谬误。《亚洲研究》的总编辑克伦邀请了两位学者评阅此文。其中一位认为吴国桢并没有读过关于中国帝制时代地方政府的主要著作,比如1962年在麻省剑桥出版的瞿同祖撰著的《清代地方政府》一书,并指出吴的学术论文没有将所引用的资料来源以注释或参引书目的方式详细列明;另一位学者认为吴国桢的论文虽然对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诠释,但这只是根据个人观察、了解,而非采自研究材料。据此,克伦将该文退了回来,并附上了评审的意见。但是,吴国桢不服退稿的理由,他表示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崇高地位,以及使美国学术界能够获得正确的中国历史的知识,有必要将此问题澄清。此后的两年间,吴国桢连续向《亚洲研究》的总编辑克伦发出信函,指出瞿同祖的《清代地方政府》一书在内容上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他建议把瞿同祖书中相关内容加上吴对瞿的这本著作的批评,作为他那篇《中国帝制时代的地方政府》的篇末注释。在吴国桢步步紧逼的情况下,克伦请自己的女秘书与吴取得联系。而吴国桢依然不屈不挠,执意要将这个问题弄清楚。在多次书信来往交涉、争论有关评审这篇文章的意见之后,克伦给吴国桢写了一封信,声明以后对吴的这篇文章将不再讨论和答复。后来,吴国桢又去函数次,均被原封未拆地退回。为了这篇文章,双方来往信件多达40封,历时两年,邮电费用所耗不少。其实,该稿件即使被刊载,也并无稿酬,只是让个人的研究心得,受到应有的重视罢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吴国桢准备上法庭控告亚洲学会,但由于昂贵的律师费用,以吴的经济情况,实难承受。最后,吴国桢只好把他和亚洲学会的来往信件,连同那篇文章,自费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定名为《美国为何不理解亚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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