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县衙三班六房具体干什么

清朝县衙三班六房是衙役的总称,负责缉捕和警卫。“三班”是指衙役而言,即壮班、皂班、快班; “六房” 即吏、户、礼、兵、刑、工房,是按中央六部对口而设之州县官衙办事机构,一般由知州或知县委派幕宾代管,具体办事人员为胥吏,正式之名称为典吏。故“六房” 实际是泛指典吏,也可作为典吏之代词。六房之每房有房首,即为主之典吏,亦称掌案或总书。六房之公事繁简轻重不一,而以刑、户两房最为繁要。刑房主管民刑案件的票案、勘验、堂审、关押、文稿起草及归档等事, 除房吏外, 其下更有管年、帮手、狱卒、仵作、稳婆、刽子手等人;户房主管赋税征收、催比、交纳、解运,仓储管理,民间房屋土地买卖、文契过户、纠纷处理,以及经办荒歉缓免赈济等事;吏房经办吏胥的升迁调补、登记本州县进士举人等在外地任官情况; 礼房主管祭祀、庆典、儒学教育、生员考试以及主官出巡仪卫等事;兵房主管丁壮及马匹征集与训练、城防、剿匪以及驿站、铺兵等事;工房主管蚕桑、织造、公署修筑、水利兴修、银两销铸等事。故时人有以“富贵威武贫贱”六字谑指六房, 意即“户富”、“吏贵”、“刑威”、“兵武”、“礼贫”、“工贱”。清代州县额设之典吏与衙役,数量有限,其中典吏一般是十至十二人,少者仅六至八人,多者不超过十四至十六人,称为经制之吏。
清朝一个县衙门有一个正七品的官,是知县,按现在的叫法是县长,有两个正九品的文官,一个是县丞,就是副县长,还有一个县主薄,和县丞分管粮马、征税、户籍等工作,叫二尹,又称“左堂。”县主薄称三尹,还有一个叫典史,俗称四老爷,主管县文书等事,实际上是县公安局长,因为他没有品位,也叫未入流,九品十八级,典史不在这级别里,但也是官员,戴镂花金顶,也穿五蟒四爪的官服。一个县就这四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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