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七国的变法


一、齐国:邹忌变法
邹忌推行法家政策
从齐威王的父亲齐桓公开始,齐国在国都临淄西边稷门外的稷下地方,设立学宫,招徕各派学者前来著书立说,议论政治,称为“稷下先生”,也称为博士。稷下先生中有个叫淳于髡的,是家奴性质的赘婿出身,是个进步的思想家,曾经两次当面指责儒家孟轲,认为鲁缪公重用儒家而弄得国家削弱,说明儒家“无益于国”,像儒家那样“为其事而无其功者”,就算不得“贤者”。
这时淳于髡用“微言”进说邹忌,使得邹忌决定了下列的策略:对于国君,“请谨毋离前”,“请谨事左右”;对于人民,“请自附于万民”;对于臣下,“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请谨修法律而督奸吏”这些主张顺从国君行事,主张选择“君子”担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杂,主张修订法律而监督清除奸吏,都是法家的政策。
邹忌很重视推荐人才,齐威王也很重用这些人才,把他们都看“宝”。有一次齐威王和魏惠王一起在郊外打猎,魏惠王夸耀自己有“径寸之珠”十枚,可以“照车前后各十二乘”,所以是“宝”;而齐威王则认为他“宝”不同,几个得力的大臣才是他的“宝”,例如守南城的檀子,守高唐的盼子,守徐州的黔夫,“使备盗贼”的种首,都是他的“宝”,“将以照千里”。
这时齐国的人才很多,孙膑也由于田忌的推荐而担任军师。这都是邹忌推行法家“谨择君子”政策的结果。针对齐国“百官荒乱”的局面,淳于髡曾以隐语进说齐威王,他问齐威王:“国中有大鸟,止于王庭,三年不蜚(飞)又不鸣,王知此鸟何也?”威王回答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随即召集全国地方官七十二人,“赏一人,诛一人”。
因为即墨大夫治理即墨,“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而并不事奉国君左右以求誉,齐威王赏给他万家的食邑。又因为阿大夫治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而用币事奉国君左右以求誉,齐威王把阿大夫连同左右称誉他的人都烹死了。据说,从此“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这又是邹忌推行法家“谨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的具体实施。
同时,由于邹忌的进说,齐威王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据说,令刚下时,群臣前来进谏的门庭若市;几个月之后,还有时有人进谏;一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这里不免夸大其词,但是,这样提倡臣下进谏,对君主政权的政治改革确是有帮助的。
二、楚国:吴起变法
“明法审令”, 实行法治。吴起总结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经验, 深知法治的重要性, 故他在变法中制定法令,公布于众。为确立法治的权威性, 吴起还采取“倚车辕”的办法,即立一车辕, 有能够搬动的予以奖赏。为使思想认识和舆论一致, 禁止纵横家进行游说, “破横散从 (纵) , 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
减爵禄, 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淮南子・泰族训》说:“吴起为楚减爵禄之令。”《说苑・指武》说:“ (吴起) 均楚国之爵, 而平其禄, 损其有余, 而继其不足。”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后代, 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 对立有军功和其他有功人员则授予爵禄, 以解决分配不公, 提高将士和新兴封建势力的积极性。
在此同时, 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 “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 , 即解决“封君太众”的问题, “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卑减大臣之威重”, 整顿吏治。吴起认为, “大臣太重”与“封君太众”是楚国政治两大弊端, 故在废除贵族特权的同时, 又削弱大臣威权, “禁明党以励百姓”,禁止大吏结党营私, 奖励百官尽忠守职, 不超越所规定的权力。
同时, 吴起还着手整顿吏治。一是“塞私门之请, 一楚国之俗”, 杜绝权门请托之风, 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 谗不蔽忠, 言不取苟合, 行不取苟容, 行义不固毁誉”, 要求官吏公私分明, 言行端正, 不计较个人得失, 立志为变法的新兴政权效力。
三是“罢无能, 废无用, 损不急之官” , 裁减冗官, 选贤任能, 罢除无能无用之辈。徙贵族于边境, 以实广虚之地。据《吕氏春秋・贵卒》载, 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 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余, 臣不得而为也。
加强军事训练, 提高军队战斗力。吴起变法“要在强兵, 破驰说之言从横者” , 以“争利于天下” 。所以在变法中, “禁游客之民, 精耕战之士”, 即注意耕战并重, 亦兵亦农, 禁止丁民游手好闲, 不务耕作。在此同时, 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 以保证军队得到给养, 加强训练。
吴起还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 , 提高了筑城工程的质量, 加强了郢都的建设。
三、秦国:商鞅变法
第一次变法
主条目:商鞅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四、燕国:燕国并无变法,燕王哙试图改革却笑话百出。
五、赵国:胡服骑射
胡服就是采用胡人的服装,即改穿短装,束皮带,用带钩,穿皮靴。这赵武灵王的胡服改制很彻底,他不仅要使军队将士改穿,还要全国上下臣民都改穿,所以这一改变穿着的革新触及的层面就很广,加剧了改革的困难。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命令还没有下达,就遭到邯郸许多皇亲国戚的反对。公子成等人以“易古之道,逆人之心”为由,拒绝接受变法。赵武灵王驳斥他们说:“德才皆备的人做事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采取对策的,怎样有利于国家的昌盛就怎样去做。只要对富国强兵有利,何必拘泥于古人的旧法。”
赵武灵王抱着以胡制胡,将西北戎狄纳入赵国版图的决心,冲破守旧势力的阻拦,毅然发布了“胡服骑射”的政令。赵武灵王号令全国着把袖子改窄,习骑射,并带头穿着胡服去会见群臣。窄袖交领右衽服装在赵国军队中装备齐全后,赵武灵王就开始训练将士,让他们学着胡人的样子,骑马射箭,转战疆场,并结合围猎活动进行实战演习。
公子成等人见赵武灵王动了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在下面散布谣言说:“赵武灵王平素就看着我们不顺眼,这是故意做出来羞辱我们。”赵武灵王听到后,召集邯郸城满朝文武大臣,当着他们的面用箭将门楼上的枕木射穿,并严厉地说:“有谁胆敢再说阻挠变法的话,我的箭就穿过他的胸膛!”公子成等人面面相觑,从此再也不敢妄发议论了。
不过,赵武灵王事先预知反对者必强、阻力大。于是在赵国信都之信宫先找大臣肥义和将军楼缓商议了五日。肥义和楼缓都十分赞同。武灵王乃下定决心,下令全国实行胡服。他自己首先穿了起来,又派专人去告诉他的叔父公子成,请他穿窄袖交领右衽的服装。
使臣回报公子成持不赞成的态度,武灵王便亲自去说服公子成,这样公子成也穿窄袖交领右衽的服装上朝。贵族赵文、赵造、周
一、李悝(kui)在魏国变法,公元前445年,魏文侯继位,文侯礼贤下士,任用李悝为相。此次变法便是李悝在人国相时进行的。 二、公仲连在赵国变法。公仲连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教化人民、建立选官制度和改善财政方面。公仲连推荐了牛畜欣、荀欣、徐越等三位有才之士。他们分别向烈侯提出了改革的建议,“牛畜侍烈侯以仁义,约以王道”,“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徐越侍以节财俭用,察度功德”。赵烈侯委三人以重任,并奖赏荐才有功的公仲连。 三、吴起在楚国变法。 吴起是卫国左氏(今山东定陶西)人,熟谙兵法,善于用兵,是当时著名的军事家。魏文侯是欣赏吴起的才干,任他为西河守。魏文侯死,吴起受到政敌的排挤,自魏入楚,受到楚悼王的重用。一年之后,被提升为令尹,主持变法。 四、齐威王的改革措施 齐国的改革主要在齐威王时期。齐威王即位初期,一度出现了“诸侯并伐,国人不治”的严重局面。针对齐国“百官荒乱”的局面,齐威王在淳于髡和邹忌的协助下,对吏治进行了整顿,同时要求广开言路,鼓励臣民书谏谤议。他曾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将齐国从封闭专制的政治羁绊中解放出来:“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从此,齐国的面貌焕然一新,政治开明,经济发展,国力也随之强盛起来,“诸侯闻之,莫敢致兵于齐二十余年。”(《史记》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 五、申不害在韩国的改革 战国前期,韩国政治混乱,法律、政令前后不一,群臣吏民无所适从。公元前355年,韩昭侯起用申不害为相,实行改革。申不害提倡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主张以“术”治国。申不害所讲的“术”,主要是指国君任用、监督和考核臣下的方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君臣之能者也。” (《韩非子�6�1定法》)国君委任官吏,要考察他们是否名符其实,工作是否称职,言行是否一致,对君主是否忠诚,并根据考察的结果进行赏罚,提拔重用忠诚可靠之臣,贬除狡诈奸滑之人。最好采取隐密的权术,表面上不露声色,装作不听、不看、不知,使臣下捉摸不透国君的真实意图,实际上却可以听到一切、看到一切、知道一切,这样就可以做到“独视”、“独听”,从而“独断”。申不害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史称“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 “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史记�6�1老子韩非列传》)。需要指出的是,申不害的改革有很大的局限性,效果远不如魏、秦等国。 六、 赵国的改革 赵国继魏国之后也进行了改革。赵烈侯时,公仲连任相国,他主持了赵国的改革。公仲连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教化人民、建立选官制度和改善财政方面。公仲连推荐了牛畜欣、荀欣、徐越等三位有才之士。他们分别向烈侯提出了改革的建议,“牛畜侍烈侯以仁义,约以王道”,“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徐越侍以节财俭用,察度功德”。赵烈侯委三人以重任,并奖赏荐才有功的公仲连。 七、燕国的改革 燕国的改革始于燕王哙(前320―前314年在位)。六国的改革早已完成,致力于合纵连横,而燕国尚未改革,国弱民贫,处境险恶。燕王哙苦身忧民,“不安子女之乐,不听钟石之声”,甚至亲自参加农耕活动。但他轻信鹿毛寿的进言,竟仿效传说中的尧舜禅让,将国家拱手交给子之。燕内乱外患并起,几乎亡国。昭王即位后,“卑身厚币以招贤者”,“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趋燕。燕王吊死问孤,与百姓同甘苦”。经过昭王的励精图治,燕国走上了富国强兵之路。 八、商鞅变法 是商鞅于前361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对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变法。主要内容有措施:“开阡陌封疆”、“废井田”、“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废除封分制、建立县制、编制户口、“什伍连坐”;“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燔诗书而明法令”。 战国时期为统治者不断调整国策,自上而下实行各种改革,一方面使得变法国家达到富国强兵的效果,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和新的经济体制在各国得以确立,生产力加速进步,从而加速了战国社会的进步。但是,各位主持变法的精英却因变法严重触动了旧贵族的势力,改革者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吴起在楚悼王去世以后,被旧贵族射杀。商鞅在秦孝公去世以后,被继位的秦惠王听信诬告车裂而死。不同的是,楚国在吴起死后旧的制度恢复了70年,秦国在商鞅死后变法成果依然继续,为今后秦统一六国打下基础。元前445年,魏文侯继位,文侯礼贤下士,任用李悝为相。此次变法便是李悝在人国相时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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