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轻徭薄赋、休养生息具体制度如何?


  休养生息政策  休养生息政策指大动荡、或长期战争以后,统治者不搞劳民伤财、严刑峻法的统治,改以宽刑薄赋的政策,保养民力,增殖人口,以达到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统治的目的。休养生息政策自汉高祖开始,历经几代皇帝(惠帝、吕后、文帝、景帝),执行了六七十年。结果是“海内殷富,国力充实”。班固说:“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  汉文帝(前202―前157)  汉文帝即刘恒,汉高祖之子,先封为代王。吕后死后,周勃等平定诸吕之乱,他入为皇帝。公元前180―前157年在位。他大力执行休养生息政策,重视农业生产,主张轻徭薄赋。文帝二年、十二年,两次把田租减为三十税一,十三年(前167年)下诏全免田租,到景帝元年(前156年)才又恢复三十税一,并成为汉朝定制。文帝又把算赋(人头税)由每人每年交纳120钱减为40钱。徭役也相应减轻,原一年服役一个月,改为“三年而一事”。他还主张宽刑,十三年时,下令废除了连坐亲属的法律和一些残损肉体的肉刑,如,黥(在脸上刺字)、劓(割鼻)、刖(断足)等。轻徭薄赋和减轻刑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文帝注意节俭(课文小字有停建露台的例子),提倡廉政。有一次有人献给文帝一匹千里马,文帝说:皇帝出门前面有仪仗,后面有从车,一日走50里,我一个人乘千里马能跑到哪里去?他把马还给献马人,并发给路费,叫他回去,还下令说:“朕不受献,其令四方勿来献。”文帝的励精图治和注重节俭,节省了财政开支,形成了廉政风气,减轻了人民负担。因而当时“海内殷富”,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汉景帝(前188―前141)  汉景帝即刘启,汉文帝长子。前156―前141年在位。景帝重农,曾和百官一起劝农,令皇后督导植桑、养蚕、织布诸事宜。景帝下诏说:“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景帝又减轻了文帝时的笞刑(文帝除肉刑后,改为笞刑。笞刑是用竹板鞭打犯人),断狱从轻,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时王国势力膨胀,景帝用晁错计削藩,后来平定七国之乱,削弱了王国势力,加强了中央政权。文帝、景帝在位四十年,史称“文景之治”。  陆贾  陆贾,楚人,从汉高祖定天下。经常在汉高祖的左右,出谋划策,或出使诸侯。他在汉高祖面前说话,常常引用《诗经》《尚书》等儒家经典里的话。汉高祖谩骂道:“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回答说:“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汉高祖说:你给我写些文章,分析秦朝为什么会失天下,我为什么能够得天下。于是陆贾写了12篇文章,呈送汉高祖,称为《新语》。“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以上见《汉书》卷43《陆贾传》)。《新语》卷上《无为第四》:“秦始皇设为车裂之诛,以敛(压制)奸邪。筑长城于戎境,以备胡越。征大吞小,威震天下。……事愈烦,天下愈‘乱’(指农民起义);法愈滋,而奸愈炽(法律越繁,犯法的人越多);兵马益设,而敌人愈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残暴烦苛)而用刑太极(过)故也。”又《至德第九》,有“壮者耕耘于田”等语,主张让农民有种地的时间。  让士兵复员生产,免除若干年徭役……  据《汉书・高祖本记》载:公元前202年五月,“兵皆罢归家。诏曰: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入关灭秦的关东人愿留在关中的免徭役12年),其归者复之六岁(愿回原籍的免徭役6年)。民前或相聚保山泽(战时逃亡山泽的),令各归其县,(恢)复故爵、田宅。……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军吏爵……无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七等爵以上的官员)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七大夫以下免除本人及全家的徭役)。”
十五税一,放回大批奴婢;严格限制贾人的行动和穿着。恢复旧吏爵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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