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刀万剐是什么刑法现在犯了怎么办

千刀万剐即为古代的凌迟,一种用于死刑的刑罚,现代法律中是没有凌迟、千刀万剐这种处罚的。
凌迟作为一种“肉刑”,经历了汉朝,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的发展与变化并消失。
从法典上来看,凌迟是从元朝编入法典,至1905年清朝被废除。
扩展资料:
1、凌迟这个词,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中,是汉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2、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
3、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
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
4、二十四刀是:
(1)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
(2)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
(3)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
(4)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
(5)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
(6)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
(7)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
(8)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
(9)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5、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凌迟处死刑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凌迟
千刀万剐的刑法叫凌迟,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残酷的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新中国成立后,执行死刑是用枪决,而1997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的方式除了枪决外,增加了注射或其他方式。现在有条件的中级法院执行死刑都是用注射药物的方式。执行死刑的方式比较文明了。 1997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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