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在古代是什么意思

意思: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
读音:dīng yōu
出处:唐・房玄龄《晋书・袁悦之传》:“ 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 
翻译:袁悦之开始做谢玄的参军,被谢玄重视,因父母丧事才辞去职位。
历史:
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古代的“丁”和“忧”,其解释不同于现代的“丁”和“忧”。据《尔雅・释诂》:“丁,当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据《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
“遭逢居丧”时,儿女们会忧伤,会居丧,会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守制”,这显然比单纯“人丁忧伤”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丁忧”,体现了古人对文字运用的炉火纯青。丁忧期限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扩展资料
相关词语:夺情
读音:duó qíng
意思: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
引用:赵尔巽《清史稿・穆宗纪一》:“ 李续宜母丧,诏夺情署安徽巡抚。”
翻译:李续宜母亲去世,皇帝下令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去安徽任巡抚。
历史:
中国古代规定政治人物一旦承重祖父母,亲父母的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意思是必须请假二十七个月,回乡下守丧,事后再重返官场。但是为了因应各种局势,“夺情”可以合法地不守礼制,唐代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夺情起复制度,但在唐玄宗后夺情已较少见。
历史上关于“夺情”最有名的例子是张居正。万历五年,张居正19年未相见的父亲去世了,这时正值张居正掌握权力不久,各项改革事业刚刚铺开,他当然不愿意此时离职。恰逢小皇帝这时也对他崇拜得不得了,于是让张居正“夺情”。当时无数官员上书谴责张首辅的不孝行为,被皇帝痛打,有人甚至被打成残疾。
后来小皇帝长大,对张居正专权一事极为反感,于是拿夺情做文章,将死去的张居正抄家夺爵、子孙流放;而对于大明朝来说,由于万历记恨张居正,导致初见成效的张氏改革人亡政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事百科-丁忧
古人推崇孝道,认为“百善孝为先”,因而父母丧事也理所当然是无比重要的事情了。据史书记载,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这便是丁忧的来源。
而随着时代的变化,丁忧也衍生出了不一样的含义。后世称”di丁忧”时往往特指拥有官吏身份之人。因此丁忧也演变成这样: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丁忧分为两种:丁父忧和丁母忧,分别指父亲去世和母亲去世。
值得一提的是,古人常说,忠孝难两全,所以,当国家因为特殊原基因必须强招丁忧的人做官时,称为"夺情"。
历史上关于"夺情"最有名的例子是张居正。张居正此人,千古一人,褒贬参半,而这件事更是他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万历五年,张居正父亲去世,本应回籍奔丧的张居正却选择了继续为官。一方面是因为父子感情不深,至今已有十九年未见,一方面是因为张居正此时才刚刚掌权,不愿意在关键时刻把权力拱手让出。最重要的是,这时候的张居正深得皇帝喜爱,即使有官员上述谴责张居正的不孝行为,但是也没有丝毫效果。皇帝甚至下令,谁敢再多说一句,就要当堂痛打。
也正是这时候的决定,铺开了张居正的一生官场沉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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