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如可为,不可不为。如不可为,亦可不为是什么意思


释义:
有些事可以做,而不去做,这样的人被叫做懦夫.有些事不可以做,而强意去做,这样的人叫做蠢汉。
孔子《论语》中的一段文字:知其不可而为之,曰仁人;知其不可而不为之,曰智士。“知其不可而为之”反映了追求理想的执着精神和牺牲精神(献身精神)
在中国的古语里,没有比“知其不可而为之”更动人更悲壮的了。一些仁人志士,爱国者先行者革命者,大师大家,明知正确的主张处于劣势,正义的事业处于劣势,清醒的思想处于劣势,自己的实力还远远不够,还是怀着必死的决心,必败的估计,挺身而出。
作出完全没有成功希望的努力,叫做知其不可,知其必定不能成功,知其会给自己带来危险,知其不能被很多人理解,其处境真叫恶劣了,而不放弃,而为之,仍然那样去做。多少民族英雄是这样做的:岳飞、文天祥、史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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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我们却只记得他的上半截的“无为”,把下半截的“无不为”忘掉了。这的确是大错。他的主义是不为什么,而什么都做了。并不是说什么都不做。要是说什么都不做,那他又何必讲五千言的《道德经》呢?
“知不可而为”主义与“为而不有”主义都是要把人类无聊的计较一扫而空,喜欢做便做,不必瞻前顾后。所以归并起来,可以说这两种主义就是“无所为而为”主义,也可以说是生活的艺术化,把人类计较利害的观念,变为艺术的情感的。这两种主义的概念,演讲完了。
老子说“上人为之而无以为”。韩非子给他解释的很好:“生于其心之所不能已,非求其为报也。”简单说来,便是无所为而为。既无所为所以只好说为劳动而劳动,为生活而生活,也可说是劳动的艺术化生活的艺术化。 
曾国藩曾经说过“利可共而不可独,谋可寡而不可众”。
利益,往往是众人都渴望得到的,如果谁独占了利益而不与大家分享,那么一定会招致怨恨,甚至成为众矢之的。刘邦攻破咸阳,却不敢占据其地;曹操能够“挟天子以令诸侯”,却终其一生不敢篡汉自立,他们都是怕成为众矢之的。所以,面对利益,一定要权衡取舍之道。
正如《战国策》上说,“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通俗地说,就是谋求特别重大的事情,不必与众人商量。因为谋求大事的人,自己必定有非同一般的眼光、心胸与气度,自己看准了,去做就是了,如果和别人商量,反倒麻烦。
如果别人见识低下,心胸狭小,气度平凡,必定不理解你的想法。七嘴八舌,会动摇你的意志,也会破坏你的信心和情绪。
我的理解是能力范围之内能做到的必须要去做,如果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就不要做了,尽力而为可以解释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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