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唱的尊严是什么

卖唱想到的尊严问题    上个周日,我在下午三点路过文化北路的华联商场门前的空地。如我所见,那日子那时段正是商场客流量的高峰期,所以大街上哪儿哪儿都是拎着挎着夹着小包或行色匆匆或踱着休闲步的路人。当然还有满街飘飞的宣传单和违规设点的小商贩和追人讨要的乞丐。大街上一片车水马龙,嘈杂而繁华的景象。但是吸引我注意的却独独是两个与这景象完全不协调的两个人。看长相、神态两人象是新疆蒙古一带的,似乎更趋于蒙古人。他们悠闲地坐在华联门前的台阶上,其中一个抱着一把吉他歌唱。另一个人在旁边陪伴着,偶尔也和上几曲。他们面前倒置着一顶灰黑的贝雷帽,一枝拐杖则醒目地斜靠在歌者身边的台阶上。它象一个超重低音提醒着围观者。那人唱的很认真,听曲调似乎是一个地方的民歌,唱出来很委婉,很有一股子耐人寻味的感觉。他根本无视于身边站满的观者,只那么陶醉而深情地用声音刻画旋律中美妙的境界。 其实我想说的并不是关于如何关心残疾人,并不是关于如何卖唱。当然残疾人是一定要关心的,让他们出来乞讨、卖唱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羞耻。――我想说的是由卖唱而引发的关于尊严的问题,一个广义上而言的尊严问题。辞海上关于尊严的注解是这样的:尊严是对个人或社会集团的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的认识和自我肯定。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判别有无尊严的简单的判据。就是说,人有无尊严,关键是看他是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件东西来对待。(王小波语)这也充分地说明了尊严的两重性。一是别人把你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看待,这是你的尊严所在;二是你自己把自己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看待,这也是你的尊严所在。 就前一点而言,我个人觉得要别人把你当作一个人来看待,至少你得有自食其力的能力。这样才算是有了尊严的基础。一个人做什么工作,有什么社会地位并不重要,并不能影响他的尊严。比如清洁工、收破烂、打零活的民工,他们生活水平虽然低下,可谁又能说他们卑贱呢。他们毕竟靠自己的双手、流着自己的血汗来养家糊口。比起那些生活优裕,却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来说,不知道要尊严多少倍,高尚多少倍。关于这一点,我还要从我所见到的谈起,那对卖唱的歌者纵然落魄,他们依然维护着自己的一点点尊严,努力地应用艺术、用音乐诠释在别人眼中人的含义。这比起那些什么也不做,伸着双脏手或端着个破碗追着路人讨要的乞丐不知要强上多少。说句实话,我从来没有给过那样的乞丐一分钱。一方面我怕上当受骗,报纸上经常刊载某某乞丐在城里讨要,手里有多少多少存款,或在乡下盖了几层几层小楼的事例。这样的乞丐最著名地可能就要数柯南道尔笔下的那个英国绅士了吧,放着正统的工作不做,偏偏要化装去做乞丐,而偏偏做乞丐又比做工有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我也确实不敢把别人当个东西看待,不敢给别人的生命标价。几毛几块钱就让人家把尊严、人格都卖了,划算不划算先不说,我也下不去那个手。当然要是再早个几千年,而我凑巧又是个奴隶主,兴许我也会逛逛奴隶市场,挨个捏着嘴巴看看牙口,再牵几个中意的回家。可现在毕竟是个民主、法制的社会,别说牵几个回家要犯王法,构成个倒卖人口罪,恐怕捏人家嘴巴也得挨几顿横拳。 说到第二点,我倒觉得它才是维护一个人尊严所在的关键。试想一个人连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个人,一点自尊心都没有,还奢望什么别人把他当作个人看待,去尊重他呢。尊严本身就是一个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极度自我的空间,这块空间是要靠自己来营造和捍卫的。那卖唱的两个歌者完全也可以穿的破衣勒瑟、油腻地起亮的破衣服,把头发整的乱蓬蓬的,张开脏手拄着拐杖沿街追着人要钱,那样纵然辛苦点,但可以肯定的是收入要比卖唱来得多得多。他们没有那么做,而是以一种很高雅很艺术的姿态进入到求助者的行列。这让我想起了尊严在英文的意思中还有体面、身份的意思。这让我看他们时总觉得他们周围有一圈尊严的光芒,而显得很高大而圣洁。那些追在你屁股后面“要债鬼”似的乞丐们,他们已经把自己等同于一堆能走动的东西,一堆活生生的鲜肉。对于人肉我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也只能望而止步,远远避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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