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尾酒在中国是不是会水土不服?

相比好莱坞、可口可乐和麦当劳,鸡尾酒或许才是「美国文化侵略」的最佳象征,却几乎从未代表美国遭受过世界人民的批判和抵制。
从款式名称到配方技法,鸡尾酒凝聚了美国各个历史阶段的社会文化,作为理解美国生活方式的起点,可能远比洋快餐和碳酸饮料更为深厚可靠。
「先开个酒馆再说」
鸡尾酒的发展历程中,凝聚着美国各族人民的勤奋与智慧。
当然,混合饮料的历史比美国要久远得多。在烈酒中加入砂糖、蜂蜜之类的做法,早在北美殖民地诞生前就已出现在各国酒文化中,只是材料都比较单一,远不如后来的美国鸡尾酒丰富多彩。
如著名的宾治酒(Punch),用烈酒(如朗姆酒)、砂糖、柠檬、肉豆蔻加上水即可制成,最初起源于南亚,17 世纪初由东印度公司水手介绍到英国,后来便在北美殖民地的英国移民中流行开来。
英国移民对饮酒也确实很有热情。1708 年,托马斯・瓦尔杜克船长在寄往伦敦的家信中写道:每当有了新殖民地,西班牙人会先建教堂,荷兰人会先修堡垒,英国人则会先开个酒馆再说。
不过,北美殖民地的酒客们最热衷的并非宾治酒之类的混合饮品,而是朗姆酒。
早在美国诞生前一百年,新生不久、人口不及四千的波士顿就已经有了蒸馏厂,生产朗姆酒也逐渐成为新英格兰地区的支柱产业。
殖民地人民对朗姆酒的热爱,更是间接推动了美国变革:1764 年英国议会通过的《食糖法案》,严重影响到殖民地朗姆酒的生产,和稍后的《印花税法案》一样弄得人民怨气冲天。
除朗姆酒外,黑麦威士忌、荷兰式金酒、梨子和苹果白兰地、马德拉葡萄酒、西打和麦酒等也颇受追捧。
与丰富多彩的酒类相比,当时能用的混合饮品配料就十分有限了,直到19世纪鸡尾酒大行其道前,只有砂糖、糖蜜、鸡蛋、牛奶、苹果、干桃子、薄荷、苦精等。
当然,这些材料排列组合之后,也产生了一系列花样繁多的饮品:宾治酒去掉果汁就成了「司令」(Sling),加热之后又成了「托地」(Toddy),把果汁换成薄荷则是「朱勒普」(Julep)。
是的,它是一种混合饮品,是由酒或饮料、果汁、汽水混合而成,味道古怪,大家喝不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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