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里一句: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句话怎么理解?

释 义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窃,本义偷、盗。盗贼所为也。孔乙己说:偷书不为偷,窃也。这当然是狡辩,但贼这个名实在不好听,孔乙己自认读书人,即使做贼,也要把自己打扮的雅点。这样的贼,姑且称之为“雅贼”吧。 贼有“雅、俗”之分外,还有另一种分法:窃钩者与窃国者之分。见《庄子・内篇・逍遥游第一》“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窃钩者,偷鸡的,盗狗的,为贼;窃国者,为诸侯,为英雄,为元勋,为领袖。 对于窃钩者,人们自然恨之入骨,见之喊打;然而,对于窃国者,就难得看到几个人会愤怒了。老百姓的思想在这方面真的很奇怪,既统一,又矛盾。比如说,某某偷了邻家的牛,这咋行呢?不送你去坐牢,也要让你受尽千夫所指;然比如说将军杀人呢,血流成河,尸积如山,人们又公认这是英雄,是元勋,是领袖了。细想来,总有点耐闷,难怪唐诗人曹松《己亥岁》诗中说:“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窃国者所窃何物也?当然不是山川草木、江海湖泊,这些是不用担心窃走的。窃国者所窃为民权、民心、民意也。为了党派利益,不顾天下众生,凭着高压手段与舆论导向,颠倒黑白、混淆美丑、指鹿为马。久而久之,“喜鹊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夜莺”(余杰语)。这样的精神窃贼着实可恨。所以说,窃民权、民心、民意之领袖,之政党,即窃国者也。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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