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犬牙法则
在南方大陆,在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下,大家尊重私有财产与个人感受;然而在北国,通行的是棍棒与犬牙法则,无论谁看重这样的东西,谁就是傻瓜
名著 荒野的呼唤 中的经典故事,我还是给你原文,你自己细细品味吧第二章 棍棒与犬牙法则巴克在代牙海滩(Yea Beach)的第一天简直像场噩梦。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和意外。突然一下子,他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这不是一种闲散的、充满阳光的生活,懒散和充满阳光的生活除了不是无所事事就是活得生厌。这里,没有宁静,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宁。到处是混乱不堪和忙忙碌碌,并且生命与肢体随时都有被摧残的危险。必须时时刻刻都保持警惕;因为眼前这些狗及人都不是城市狗和城市人。他们都是野蛮种,个个都是如此,他们只知棍棒与犬牙法则,不知道还存在法律。这些狗厮打时如同野狼,这是他前所未见的,而且他第一次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教训。没错,那是一种借鉴他人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他不会活着从中受益。受害者是卷毛。他们当时驻扎在原木商店附近,卷毛友好地朝一只爱斯基摩犬走去,那狗有成熟的狼那么大,但还是不及她的一半大小。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一副金属夹子般的牙齿,纵身跳开时也同样地迅捷,只是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扑过来就咬,咬完就跳开,那是野狼厮打的样子;然而事情到此远没有结束。这时,跑来了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在中间。巴克弄不明白那种一声不响的热切样子,也不理解它们舐肉块时的样子怎么如此如饥似渴。卷毛朝她的对手冲去,而她的对手再一次扑向她后便往旁边纵身跳开。他用他的胸脯拦住她下一个冲刺,这手段很出乎意料,使得她一个翻身,摔倒在地。她就此没有再站起来。这正是旁观的爱斯基摩犬所期待的。他们又嚎又叫地向她围拢过去,她在他们中间淹没了,她在一群毛发倒竖的驱体下痛苦地尖叫着。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始料不及,巴克给吓懵了。他看见了丝毛犬伸出鲜红的舌头,他大笑时就是这个样子;他看到了弗兰克斯挥舞着一把斧子,跳进混乱的狗群之中。三个男人拿着棍棒,帮他一起驱散狗群。狗群一会就驱散了。自卷毛倒下,到她的围攻者被棍棒驱赶开,只有两分钟的时间。但是她躺在血红的被踩烂的雪地里,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了生息,她几乎被撕成了碎片,黝黑的混血儿站在那儿朝下看着她,嘴里发出了可怕的诅咒。这一情景经常出现在巴克的睡梦中,使他不得安宁。因此,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他千万要小心,决不能倒下。丝毛犬又把他的舌头伸了出来,再一次哈哈笑了起来,于是,从那个时刻起,巴克内心便对它充满着难以平息的痛恨。卷毛的悲惨遭遇给他带来极大的震撼,但没等他从这种震撼中恢复过来,他便遭受了另一个震惊。弗兰克斯给他拴上了皮带与扣环。那是一副挽具,他在家时看见马夫给马安上这种东西。于是,如同他曾见过马劳作那样,他也被迫干活,用雪橇将弗兰克斯拖到峡谷边上的森林里,然后拖回一雪橇的柴火。虽然把他当作拉雪橇的畜生严重地刺伤了他的尊严,但是他很聪明,他并没有反抗。尽管干活对于他来说是件新鲜与陌生的事,但他下决心要认真干,尽量干得出色。弗兰克斯是个严厉的人,他要求立刻服从,而且靠他手中的鞭子,他的命令总是被立刻服从;而戴夫是只经验丰富的车辕犬,无论什么时候巴克出了错误,他就会咬巴克的后腿。丝毛犬是领头犬,同样也经验丰富,虽然他不能老是攻击巴克,但他时常用尖厉的怒吼非难他,或者狡猾地把他的体重都压在挽绳上,将巴克猛地拦在他该走的道上。巴克轻而易举地学会这些花招,而且在他的两个伙伴及弗兰克斯的共同传授之下,他进步很快。在他们返回驻营地时,他已很清楚,“嗬”是停,“走”是向前走,并且,走弯路时,转动的幅度要大,当重载的雪橇在他们身后冲下山坡时,要避让车辕犬。“三只狗都非常出色,”弗兰克斯告诉毕罗尔特说。“瞧那巴克,他拉起来不要命。他学得快得很。”到下午的时候,毕罗尔特急于上路运送他的急件,回来时又带回了两只狗。他们分别叫“贝里”与“乔”,是两兄弟,都是名副其实的爱斯基摩犬。尽管他们是一母所生,但他们却如白天与黑夜那样截然不同。贝里的一个弱点是他性情极端地温和;而乔则完全相反,他脾气坏,性格内向,他不停地咆哮,目光中常怀着恶意。巴克友好地接纳了他们,戴夫对他们不理不睬,而丝毛犬先则挨个儿地将他们打败。贝里息事宁人地摇动着他的尾巴,但当他知道息事宁人的办法不奏效时,转身跑开,当丝毛犬的尖牙咬破了他的胁侧时,他哭喊了起来(依然是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但是无论丝毛犬如何盘旋,乔都后腿站在地上,迅速转动身子,面对着他,只见他鬃毛倒竖,耳朵后贴,扭嘴歪唇发出咆哮,咆哮后牙齿立即卡嗒一声咬紧,眼睛发出恶魔般暗淡的光――交战前心态的体现。他的外表非常吓人,因此丝毛犬不得不先打消教训他一顿的想法;为了掩饰他自己的尴尬,他便将目标转向不伤害他人而只会叹息的贝里,把他赶到营地外。黄昏时,毕罗尔特搞到了另一只狗,这是一只老爱斯基摩犬,长长的身驱又瘦又憔悴,脸上满是厮斗时留下的伤疤,一只独龙眼在警示着他的光荣与英勇,迫使大家不得不对他肃然起敬。他名叫索莱克斯,这名字的意思是愤怒者。像戴夫一样,他既没有什么要求,也不愿多事,更没有什么期望。他缓慢而谨慎地走到他们中间时,甚至连丝毛犬都不敢去招惹他。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不幸被巴克发现了。他不喜欢别人靠近他瞎眼的一侧。巴克是在无意中发现的,而且当他第一次不慎发现犯了索莱克斯的弱点时,索莱克斯绕着他旋转,将他的肩膀上的肉撕裂了三英寸,一直撕到了骨头上。自此以后,巴克始终避开他瞎眼的一侧,于是他们到最后都一直相安无事,而且索莱克斯就像戴夫一样,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大家不要去惹他。但是,巴克后来才知道,他们每个都另外拥有一个更为性命攸关的野心。那个晚上巴克遇到了睡觉的大问题。蜡光照明的帐篷,在白色的平原上显得明亮又温暖;而当他像往常一样进入帐篷的时候,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对他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朝他扔来了锅碗瓢勺,直到他从极度惊愕中清醒过来,灰溜溜地逃到外面的寒冷中为止。外面刮着阵阵寒风,冷得刺骨,剧烈地咬噬着他负伤的肩膀。他躺在雪地上,试图睡觉,但是寒霜马上使他从头到脚战栗不止。他满心凄凉,郁郁寡欢,在许多帐篷中来回穿行,结果发现处处都一样寒冷。他不时遇到野狗朝他扑来,但是他倒竖起颈毛,对着他们嚎叫(他很快就学会了),于是他们放了他,没有伤害他。最后,他想到了一个主意。他要回去看看,他自己的伙伴们怎样在这寒冷中睡觉的。让他惊讶的是,他们都消失了。他再一次在这片大营地里游荡,寻找他们,然后他又一次返回原地。他们在不在帐篷里?不,不可能在,否则不会把他赶出来。那么,他们可能在什么地方呢?他垂着尾巴,浑身在战栗,完全是一副丧家之犬的样子,他漫无目的绕着帐篷转圈子。突然,他前腿下面的雪塌了下去,他身子往下陷去。他脚下有什么东西在扭动。他跳了出来,毛骨悚然地嚎叫起来,那看不见、不知道的东西让他感到恐惧。但是,一小声友善的吠叫声使他消除了疑虑,于是,他回头去看个究竟。一股暖流向他扑面而来,只见贝里蜷在雪下面,身子紧紧地缩成一个球。他发出安慰人的呜呜声,并扭动着身子,表示他的好心与好意,他甚至大胆地用暖暖的、滴着唾沫的舌头舔着巴克的脸,似乎想以此换得和平。又是一个经验教训。他们就是这样睡觉的,唔?巴克满怀信心地选好地点,接着大动干戈地为自己挖了一个洞,其中还白白浪费了不少力气。顿时,他身体的热量充满了有限的空间,他感到昏昏欲睡了。这一天过得非常漫长,而且艰辛,所以虽然他在噩梦中又是吼叫又是挣扎,他还是睡得非常香甜,非常舒服。直到营地里的人们醒来时发出的嘈杂声将他吵醒,他才睁开眼睛。起初,他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夜里天下雪了,他完全埋在了雪里。雪墙从他身体四周挤压着他,于是,他周身一阵恐惧――是那种野兽对陷阱的恐惧。这是一种兆头,表明他正在用他自己的生命聆听追忆他祖先的生命;因为他是一只开化的狗,一只极度文明的狗,凭他自身的经验,他不知道陷阱,因此他自己是不可能知道惧怕它的。他全身的肌肉阵发性地、本能地抽搐起来,他颈部和肩部的毛发竖立了起来,于是他一声狂嚎,纵身朝上一跳,蹿入亮得令人头昏目眩的白昼中,雪在他四周如云一般飞散而开。没等他在地上站稳,他就看见展现在眼前的一大片白色营地,于是他明白了,他在什么地方,想起了他自与曼纽尔一起去散步到昨晚自己掘洞睡觉这所发生的一切。弗兰克斯随着一声欢呼便出现在眼前。“我没说错吧?”这个赶狗人对毕罗尔特大声说。“那个巴克学起来确实非常快。”毕罗尔特神情严肃地点点头。作为加拿大政府方面的信差与向导,运送着重要文书,获得最优良的狗是求之不得的事,所以他为拥有巴克而特别高兴。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这个小队又增加三只爱斯基摩犬,加起来总共有九只狗了,而且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他们都套上了挽具,摇摇摆摆地走上小路,朝着代牙峡谷走去。出发了,巴克很高兴,虽然活儿非常累人,但他并不轻视干这种活。他吃惊地发现,整个狗队都带着迫切的心情,这种心情使得大家充满了活力,而且也感染了他;但是更令人吃惊的是,戴夫与索莱克斯的身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都是新来的狗,一套上挽具,完全变了样儿。一切被动和漠不关心的神情顿时从他们身上消失了。他们变得很警觉、活泼,迫切希望着活儿干得顺利,而且如果因迟缓或混乱而耽搁活儿,他们会非常恼怒,气急败坏。拖雪橇这种劳作好像是他们存在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他们生存的全部意义,是唯一令他们高兴的事情。戴夫是车辕犬或叫压橇狗,巴克在他前面拉,再前面是索莱克斯;其余的狗都在前面,排成一列纵队单行,丝毛犬占据着领头狗的位置。将巴克安排在戴夫与索莱克斯之间是有目的的,这样,他可以受到培训。他是一个合格的学生,而他们同样是合格的老师,途中从不允许他长时间地出格犯错,总是用他们的尖牙利齿给他上课。戴夫很公正,也很聪明。他从没有无缘无故地咬巴克,而当巴克站住不走必须受咬时,也决不放过他。由于有弗兰克斯的鞭子作为帮凶,巴克发现悔过自新比报复要容易。一次,在短暂停留期间,他把挽绳搞乱了,耽误了出发,戴夫和索莱克斯一起扑向他,给他一顿痛打。结果挽绳就乱得更加不可开交,但是自那以后,巴克万分小心,不让挽绳纠缠在一起;所以没等这天结束,由于他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活儿的要领,他的伙伴们差不多都不挑剔他了。弗兰克斯鞭子不再那么劈啪地频繁响起,而且毕罗尔特甚至抬起巴克的四脚,仔细查看,让他不胜荣幸。这一天跑得很艰辛,爬上代牙峡谷,穿过希帕营地,经过斯堪尔斯及树林,穿越几百英尺深的冰河和雪堆,越过锡尔科特分水岭,这座分水岭矗立在咸水与淡水之间,一脸冷峻地守卫着忧伤和孤独的北方。在进入死火山的火山口形成的几个湖里时,他们有了一段愉快的时光,而且那天晚上,他们驻扎在贝内特湖的大营地,那里有数千淘金者在造小船,以便春天冰化时用。巴克在雪地上挖好洞,疲惫不堪地睡着了,可是他在黑漆隆窟的寒冷中被早早地赶了起来,和他的伙伴们一块儿被套上拉雪橇的挽具。那天他们行了四十英里的路程,路上的冰雪都是压得严严实实的;但是,第二天以及之后的许多天里,他们就得自己开路前进,活儿更加辛苦了,进程慢多了。通常情况下,毕罗尔特走在队伍之前,他用雪鞋踩实积雪,使他们走起来轻松些。弗兰克斯在雪橇方向杆处给雪橇导向,有时与他换位置,但不是经常换。毕罗尔特很忙碌,他为自己有冰雪方面的知识而自豪,这样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秋天的冰非常薄,而在水流迅速的地方,一点冰也不会有。巴克日复一日地戴着挽具干着苦力,时间似乎是遥遥无期的。他们常常在黑暗中拔营,在黎明的第一缕曙光出现时,他们已经上了路,而且身后已留下了几英里新鲜的足迹。他们常常在天黑之后才安营扎寨,吃了点各自的定量鱼后,就爬到雪里去睡觉。巴克吃起来总是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他每天的一磅半大马哈鱼干定量,不知吃到了什么地方去。他从来就没有吃饱的时候,因此始终受着饥饿所引起的腹痛的煎熬。可是,其他的狗因为身体轻,而且生来就是过这种生活的命,他们只有一磅鱼的定量,却一点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他以往的生活使他养成了爱挑剔的毛病,但这种毛病很快就消失了。他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他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们抢吃了他没有吃完的定量。他没法防范。正当他在打退两三个伙伴的时候,鱼便到了另外几个伙伴的嘴里,不见了。要弥补这点,他就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地逼迫着他,他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他的东西。他看看就学会了。派克是条新来的狗,是个狡诈的装病逃差者和小偷。当巴克看到他趁毕罗尔特转过身不注意,狡猾地偷了一片咸肉的时候,第二天他也仿效这一行为,并成功地偷到了一整块大肉。大家骚乱了起来,但是,没人怀疑到他;而那个笨拙的冒失鬼、常常被逮住的达勃,替巴克受了过。这第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他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他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在南方大陆,在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下,大家尊重私有财产与个人感受;然而在北国,通行的是棍棒与犬牙法则,无论谁看重这样的东西,谁就是傻瓜,如果他遵守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那么他就不能获得成功。这并不是因为巴克理论出了什么结论。归根到底,是他的适应能力强,他在无意识中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在他以往所有的岁月里,无论情况多么险恶,他从没有过从战斗中逃跑的历史。可是,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用棍棒在他心中打入了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始法则。由于文明的熏陶,他可以为了道德精神而死,譬如去保护法官米勒的骑鞭;但是,现在他能够逃避对道德行为的维护,因此而保全他自己,这证明了他文明丧失的彻底性。他偷盗,并不是出于偷盗给他带来快乐,而是因为他的胃咕咕地叫。他没有明目张胆地盗窃,而是暗中巧妙地进行偷窃,那是因为他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总之,他之所以做他所做的事,是因为做比不做更容易。他的发展(或者说退化)很迅速。他的肌肉变得坚如钢铁,他渐渐地对平常的一切痛苦变得冷漠了。他养成了一种内外一致的经济体系。不管吃的东西怎样恶心,怎样难以消化,他都能吃下去;并且一旦吃下去,他的胃液便把一丝一毫的养分全部都吸收进去;他的血液把这些养分运送到他身体最遥远的角落,将它们构建成最粗壮结实的组织。他的视觉和嗅觉变得特别敏锐,另一方面,他的听觉也变得异常灵敏,他睡着的时候,能够听到最轻弱的声音,并知道,这声音代表的是和平还是危险。当冰在他的足趾间聚集起来的时候,他学会了用牙将冰咬出来;并且他口渴时,如果水洞上面结着厚厚的冰,他会用后腿蹬、伸直前腿敲击,破开冰层。他最令人刮目相看的特点是能嗅出风向,能提前一个晚上预测到风的动向。不管他是在树旁还是在湖岸边挖洞,当时虽然空气是闷得令人透不过气,可是到后来刮风的时候,他一定处在刮不到风的温暖舒适的下风口。他不仅从经验中获得了这样的本领,而且长期无感觉的本能再一次复活了。代代驯养的特征从他身上消失。他模模糊糊回忆起他这个物种的幼年时代,回忆起狗的野蛮时代。那时,在他们的时代,他们成群结队,穿行在原始森林里,追捕动物,猎杀食物。去学会咬、撕及像狼那样的猛咬,不是他的任务。他的被遗忘的祖先们是这样厮杀的。这些祖先刺激了他内心深处的古老生命,他们古老的厮杀本领深深印在他这个物种的遗传特征里,于是他们的本领便成了他的本领。仿佛这些本领始终就一直是他的特征似的,他不用作出努力或进行什么发现,它们便在他身上呈现了出来。在宁静寒冷的夜晚,当他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发出长长地嚎叫的时候,那是他的早已死去、化为尘埃的祖先在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长长地嚎叫,这嚎叫穿越了几个世纪,传遍了他的全身。他的声调就是他们的声调,这声调表达了他们的忧伤,表达了他们对寂静、寒冷以及黑暗含义的理解。因此,这支古老的歌表达了生命只不过是一场受人摆布的木偶戏的意义,它从他内心深处流过之后,他再一次恢复了原来的他;他来这里,是因为有人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是因为曼纽尔是园丁助工,他的工资养活不了他的妻子和他的许多年幼复制品。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8188491.html
名著 荒野的呼唤 中的经典故事,我还是给你原文,你自己细细品味吧第二章 棍棒与犬牙法则巴克在代牙海滩(Yea Beach)的第一天简直像场噩梦。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和意外。突然一下子,他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这不是一种闲散的、充满阳光的生活,懒散和充满阳光的生活除了不是无所事事就是活得生厌。这里,没有宁静,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宁。到处是混乱不堪和忙忙碌碌,并且生命与肢体随时都有被摧残的危险。必须时时刻刻都保持警惕;因为眼前这些狗及人都不是城市狗和城市人。他们都是野蛮种,个个都是如此,他们只知棍棒与犬牙法则,不知道还存在法律。这些狗厮打时如同野狼,这是他前所未见的,而且他第一次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教训。没错,那是一种借鉴他人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他不会活着从中受益。受害者是卷毛。他们当时驻扎在原木商店附近,卷毛友好地朝一只爱斯基摩犬走去,那狗有成熟的狼那么大,但还是不及她的一半大小。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一副金属夹子般的牙齿,纵身跳开时也同样地迅捷,只是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扑过来就咬,咬完就跳开,那是野狼厮打的样子;然而事情到此远没有结束。这时,跑来了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在中间。巴克弄不明白那种一声不响的热切样子,也不理解它们舐肉块时的样子怎么如此如饥似渴。卷毛朝她的对手冲去,而她的对手再一次扑向她后便往旁边纵身跳开。他用他的胸脯拦住她下一个冲刺,这手段很出乎意料,使得她一个翻身,摔倒在地。她就此没有再站起来。这正是旁观的爱斯基摩犬所期待的。他们又嚎又叫地向她围拢过去,她在他们中间淹没了,她在一群毛发倒竖的驱体下痛苦地尖叫着。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始料不及,巴克给吓懵了。他看见了丝毛犬伸出鲜红的舌头,他大笑时就是这个样子;他看到了弗兰克斯挥舞着一把斧子,跳进混乱的狗群之中。三个男人拿着棍棒,帮他一起驱散狗群。狗群一会就驱散了。自卷毛倒下,到她的围攻者被棍棒驱赶开,只有两分钟的时间。但是她躺在血红的被踩烂的雪地里,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了生息,她几乎被撕成了碎片,黝黑的混血儿站在那儿朝下看着她,嘴里发出了可怕的诅咒。这一情景经常出现在巴克的睡梦中,使他不得安宁。因此,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他千万要小心,决不能倒下。丝毛犬又把他的舌头伸了出来,再一次哈哈笑了起来,于是,从那个时刻起,巴克内心便对它充满着难以平息的痛恨。卷毛的悲惨遭遇给他带来极大的震撼,但没等他从这种震撼中恢复过来,他便遭受了另一个震惊。弗兰克斯给他拴上了皮带与扣环。那是一副挽具,他在家时看见马夫给马安上这种东西。于是,如同他曾见过马劳作那样,他也被迫干活,用雪橇将弗兰克斯拖到峡谷边上的森林里,然后拖回一雪橇的柴火。虽然把他当作拉雪橇的畜生严重地刺伤了他的尊严,但是他很聪明,他并没有反抗。尽管干活对于他来说是件新鲜与陌生的事,但他下决心要认真干,尽量干得出色。弗兰克斯是个严厉的人,他要求立刻服从,而且靠他手中的鞭子,他的命令总是被立刻服从;而戴夫是只经验丰富的车辕犬,无论什么时候巴克出了错误,他就会咬巴克的后腿。丝毛犬是领头犬,同样也经验丰富,虽然他不能老是攻击巴克,但他时常用尖厉的怒吼非难他,或者狡猾地把他的体重都压在挽绳上,将巴克猛地拦在他该走的道上。巴克轻而易举地学会这些花招,而且在他的两个伙伴及弗兰克斯的共同传授之下,他进步很快。在他们返回驻营地时,他已很清楚,“嗬”是停,“走”是向前走,并且,走弯路时,转动的幅度要大,当重载的雪橇在他们身后冲下山坡时,要避让车辕犬。“三只狗都非常出色,”弗兰克斯告诉毕罗尔特说。“瞧那巴克,他拉起来不要命。他学得快得很。”到下午的时候,毕罗尔特急于上路运送他的急件,回来时又带回了两只狗。他们分别叫“贝里”与“乔”,是两兄弟,都是名副其实的爱斯基摩犬。尽管他们是一母所生,但他们却如白天与黑夜那样截然不同。贝里的一个弱点是他性情极端地温和;而乔则完全相反,他脾气坏,性格内向,他不停地咆哮,目光中常怀着恶意。巴克友好地接纳了他们,戴夫对他们不理不睬,而丝毛犬先则挨个儿地将他们打败。贝里息事宁人地摇动着他的尾巴,但当他知道息事宁人的办法不奏效时,转身跑开,当丝毛犬的尖牙咬破了他的胁侧时,他哭喊了起来(依然是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但是无论丝毛犬如何盘旋,乔都后腿站在地上,迅速转动身子,面对着他,只见他鬃毛倒竖,耳朵后贴,扭嘴歪唇发出咆哮,咆哮后牙齿立即卡嗒一声咬紧,眼睛发出恶魔般暗淡的光――交战前心态的体现。他的外表非常吓人,因此丝毛犬不得不先打消教训他一顿的想法;为了掩饰他自己的尴尬,他便将目标转向不伤害他人而只会叹息的贝里,把他赶到营地外。黄昏时,毕罗尔特搞到了另一只狗,这是一只老爱斯基摩犬,长长的身驱又瘦又憔悴,脸上满是厮斗时留下的伤疤,一只独龙眼在警示着他的光荣与英勇,迫使大家不得不对他肃然起敬。他名叫索莱克斯,这名字的意思是愤怒者。像戴夫一样,他既没有什么要求,也不愿多事,更没有什么期望。他缓慢而谨慎地走到他们中间时,甚至连丝毛犬都不敢去招惹他。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不幸被巴克发现了。他不喜欢别人靠近他瞎眼的一侧。巴克是在无意中发现的,而且当他第一次不慎发现犯了索莱克斯的弱点时,索莱克斯绕着他旋转,将他的肩膀上的肉撕裂了三英寸,一直撕到了骨头上。自此以后,巴克始终避开他瞎眼的一侧,于是他们到最后都一直相安无事,而且索莱克斯就像戴夫一样,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大家不要去惹他。但是,巴克后来才知道,他们每个都另外拥有一个更为性命攸关的野心。那个晚上巴克遇到了睡觉的大问题。蜡光照明的帐篷,在白色的平原上显得明亮又温暖;而当他像往常一样进入帐篷的时候,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对他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朝他扔来了锅碗瓢勺,直到他从极度惊愕中清醒过来,灰溜溜地逃到外面的寒冷中为止。外面刮着阵阵寒风,冷得刺骨,剧烈地咬噬着他负伤的肩膀。他躺在雪地上,试图睡觉,但是寒霜马上使他从头到脚战栗不止。他满心凄凉,郁郁寡欢,在许多帐篷中来回穿行,结果发现处处都一样寒冷。他不时遇到野狗朝他扑来,但是他倒竖起颈毛,对着他们嚎叫(他很快就学会了),于是他们放了他,没有伤害他。最后,他想到了一个主意。他要回去看看,他自己的伙伴们怎样在这寒冷中睡觉的。让他惊讶的是,他们都消失了。他再一次在这片大营地里游荡,寻找他们,然后他又一次返回原地。他们在不在帐篷里?不,不可能在,否则不会把他赶出来。那么,他们可能在什么地方呢?他垂着尾巴,浑身在战栗,完全是一副丧家之犬的样子,他漫无目的绕着帐篷转圈子。突然,他前腿下面的雪塌了下去,他身子往下陷去。他脚下有什么东西在扭动。他跳了出来,毛骨悚然地嚎叫起来,那看不见、不知道的东西让他感到恐惧。但是,一小声友善的吠叫声使他消除了疑虑,于是,他回头去看个究竟。一股暖流向他扑面而来,只见贝里蜷在雪下面,身子紧紧地缩成一个球。他发出安慰人的呜呜声,并扭动着身子,表示他的好心与好意,他甚至大胆地用暖暖的、滴着唾沫的舌头舔着巴克的脸,似乎想以此换得和平。又是一个经验教训。他们就是这样睡觉的,唔?巴克满怀信心地选好地点,接着大动干戈地为自己挖了一个洞,其中还白白浪费了不少力气。顿时,他身体的热量充满了有限的空间,他感到昏昏欲睡了。这一天过得非常漫长,而且艰辛,所以虽然他在噩梦中又是吼叫又是挣扎,他还是睡得非常香甜,非常舒服。直到营地里的人们醒来时发出的嘈杂声将他吵醒,他才睁开眼睛。起初,他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夜里天下雪了,他完全埋在了雪里。雪墙从他身体四周挤压着他,于是,他周身一阵恐惧――是那种野兽对陷阱的恐惧。这是一种兆头,表明他正在用他自己的生命聆听追忆他祖先的生命;因为他是一只开化的狗,一只极度文明的狗,凭他自身的经验,他不知道陷阱,因此他自己是不可能知道惧怕它的。他全身的肌肉阵发性地、本能地抽搐起来,他颈部和肩部的毛发竖立了起来,于是他一声狂嚎,纵身朝上一跳,蹿入亮得令人头昏目眩的白昼中,雪在他四周如云一般飞散而开。没等他在地上站稳,他就看见展现在眼前的一大片白色营地,于是他明白了,他在什么地方,想起了他自与曼纽尔一起去散步到昨晚自己掘洞睡觉这所发生的一切。弗兰克斯随着一声欢呼便出现在眼前。“我没说错吧?”这个赶狗人对毕罗尔特大声说。“那个巴克学起来确实非常快。”毕罗尔特神情严肃地点点头。作为加拿大政府方面的信差与向导,运送着重要文书,获得最优良的狗是求之不得的事,所以他为拥有巴克而特别高兴。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这个小队又增加三只爱斯基摩犬,加起来总共有九只狗了,而且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他们都套上了挽具,摇摇摆摆地走上小路,朝着代牙峡谷走去。出发了,巴克很高兴,虽然活儿非常累人,但他并不轻视干这种活。他吃惊地发现,整个狗队都带着迫切的心情,这种心情使得大家充满了活力,而且也感染了他;但是更令人吃惊的是,戴夫与索莱克斯的身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都是新来的狗,一套上挽具,完全变了样儿。一切被动和漠不关心的神情顿时从他们身上消失了。他们变得很警觉、活泼,迫切希望着活儿干得顺利,而且如果因迟缓或混乱而耽搁活儿,他们会非常恼怒,气急败坏。拖雪橇这种劳作好像是他们存在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他们生存的全部意义,是唯一令他们高兴的事情。戴夫是车辕犬或叫压橇狗,巴克在他前面拉,再前面是索莱克斯;其余的狗都在前面,排成一列纵队单行,丝毛犬占据着领头狗的位置。将巴克安排在戴夫与索莱克斯之间是有目的的,这样,他可以受到培训。他是一个合格的学生,而他们同样是合格的老师,途中从不允许他长时间地出格犯错,总是用他们的尖牙利齿给他上课。戴夫很公正,也很聪明。他从没有无缘无故地咬巴克,而当巴克站住不走必须受咬时,也决不放过他。由于有弗兰克斯的鞭子作为帮凶,巴克发现悔过自新比报复要容易。一次,在短暂停留期间,他把挽绳搞乱了,耽误了出发,戴夫和索莱克斯一起扑向他,给他一顿痛打。结果挽绳就乱得更加不可开交,但是自那以后,巴克万分小心,不让挽绳纠缠在一起;所以没等这天结束,由于他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活儿的要领,他的伙伴们差不多都不挑剔他了。弗兰克斯鞭子不再那么劈啪地频繁响起,而且毕罗尔特甚至抬起巴克的四脚,仔细查看,让他不胜荣幸。这一天跑得很艰辛,爬上代牙峡谷,穿过希帕营地,经过斯堪尔斯及树林,穿越几百英尺深的冰河和雪堆,越过锡尔科特分水岭,这座分水岭矗立在咸水与淡水之间,一脸冷峻地守卫着忧伤和孤独的北方。在进入死火山的火山口形成的几个湖里时,他们有了一段愉快的时光,而且那天晚上,他们驻扎在贝内特湖的大营地,那里有数千淘金者在造小船,以便春天冰化时用。巴克在雪地上挖好洞,疲惫不堪地睡着了,可是他在黑漆隆窟的寒冷中被早早地赶了起来,和他的伙伴们一块儿被套上拉雪橇的挽具。那天他们行了四十英里的路程,路上的冰雪都是压得严严实实的;但是,第二天以及之后的许多天里,他们就得自己开路前进,活儿更加辛苦了,进程慢多了。通常情况下,毕罗尔特走在队伍之前,他用雪鞋踩实积雪,使他们走起来轻松些。弗兰克斯在雪橇方向杆处给雪橇导向,有时与他换位置,但不是经常换。毕罗尔特很忙碌,他为自己有冰雪方面的知识而自豪,这样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秋天的冰非常薄,而在水流迅速的地方,一点冰也不会有。巴克日复一日地戴着挽具干着苦力,时间似乎是遥遥无期的。他们常常在黑暗中拔营,在黎明的第一缕曙光出现时,他们已经上了路,而且身后已留下了几英里新鲜的足迹。他们常常在天黑之后才安营扎寨,吃了点各自的定量鱼后,就爬到雪里去睡觉。巴克吃起来总是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他每天的一磅半大马哈鱼干定量,不知吃到了什么地方去。他从来就没有吃饱的时候,因此始终受着饥饿所引起的腹痛的煎熬。可是,其他的狗因为身体轻,而且生来就是过这种生活的命,他们只有一磅鱼的定量,却一点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他以往的生活使他养成了爱挑剔的毛病,但这种毛病很快就消失了。他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他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们抢吃了他没有吃完的定量。他没法防范。正当他在打退两三个伙伴的时候,鱼便到了另外几个伙伴的嘴里,不见了。要弥补这点,他就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地逼迫着他,他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他的东西。他看看就学会了。派克是条新来的狗,是个狡诈的装病逃差者和小偷。当巴克看到他趁毕罗尔特转过身不注意,狡猾地偷了一片咸肉的时候,第二天他也仿效这一行为,并成功地偷到了一整块大肉。大家骚乱了起来,但是,没人怀疑到他;而那个笨拙的冒失鬼、常常被逮住的达勃,替巴克受了过。这第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他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他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在南方大陆,在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下,大家尊重私有财产与个人感受;然而在北国,通行的是棍棒与犬牙法则,无论谁看重这样的东西,谁就是傻瓜,如果他遵守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那么他就不能获得成功。这并不是因为巴克理论出了什么结论。归根到底,是他的适应能力强,他在无意识中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在他以往所有的岁月里,无论情况多么险恶,他从没有过从战斗中逃跑的历史。可是,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用棍棒在他心中打入了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始法则。由于文明的熏陶,他可以为了道德精神而死,譬如去保护法官米勒的骑鞭;但是,现在他能够逃避对道德行为的维护,因此而保全他自己,这证明了他文明丧失的彻底性。他偷盗,并不是出于偷盗给他带来快乐,而是因为他的胃咕咕地叫。他没有明目张胆地盗窃,而是暗中巧妙地进行偷窃,那是因为他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总之,他之所以做他所做的事,是因为做比不做更容易。他的发展(或者说退化)很迅速。他的肌肉变得坚如钢铁,他渐渐地对平常的一切痛苦变得冷漠了。他养成了一种内外一致的经济体系。不管吃的东西怎样恶心,怎样难以消化,他都能吃下去;并且一旦吃下去,他的胃液便把一丝一毫的养分全部都吸收进去;他的血液把这些养分运送到他身体最遥远的角落,将它们构建成最粗壮结实的组织。他的视觉和嗅觉变得特别敏锐,另一方面,他的听觉也变得异常灵敏,他睡着的时候,能够听到最轻弱的声音,并知道,这声音代表的是和平还是危险。当冰在他的足趾间聚集起来的时候,他学会了用牙将冰咬出来;并且他口渴时,如果水洞上面结着厚厚的冰,他会用后腿蹬、伸直前腿敲击,破开冰层。他最令人刮目相看的特点是能嗅出风向,能提前一个晚上预测到风的动向。不管他是在树旁还是在湖岸边挖洞,当时虽然空气是闷得令人透不过气,可是到后来刮风的时候,他一定处在刮不到风的温暖舒适的下风口。他不仅从经验中获得了这样的本领,而且长期无感觉的本能再一次复活了。代代驯养的特征从他身上消失。他模模糊糊回忆起他这个物种的幼年时代,回忆起狗的野蛮时代。那时,在他们的时代,他们成群结队,穿行在原始森林里,追捕动物,猎杀食物。去学会咬、撕及像狼那样的猛咬,不是他的任务。他的被遗忘的祖先们是这样厮杀的。这些祖先刺激了他内心深处的古老生命,他们古老的厮杀本领深深印在他这个物种的遗传特征里,于是他们的本领便成了他的本领。仿佛这些本领始终就一直是他的特征似的,他不用作出努力或进行什么发现,它们便在他身上呈现了出来。在宁静寒冷的夜晚,当他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发出长长地嚎叫的时候,那是他的早已死去、化为尘埃的祖先在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长长地嚎叫,这嚎叫穿越了几个世纪,传遍了他的全身。他的声调就是他们的声调,这声调表达了他们的忧伤,表达了他们对寂静、寒冷以及黑暗含义的理解。因此,这支古老的歌表达了生命只不过是一场受人摆布的木偶戏的意义,它从他内心深处流过之后,他再一次恢复了原来的他;他来这里,是因为有人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是因为曼纽尔是园丁助工,他的工资养活不了他的妻子和他的许多年幼复制品。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8188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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