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不厌诈的典故是什么?


公元前633年,楚国攻打宋国,宋国向晋国求救。第二年春天,晋文公派兵攻占了楚的盟国曹国和卫国,要他们与楚国绝交,才让他们复国。楚国被激怒了,撤掉对宋国的包围,来和晋国交战。两军在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对阵。 
晋文公重耳做公子时,受后母迫害,逃到楚国,受到楚成王的款待。楚成王问重耳以后如何报答,重耳说:“美女、绸缎等等,您都有了,我能给您什么呢?假如托您的福我能回国执政,万一遇到两国发生战争,我就撤退三舍(一舍等于三十里)。如果楚国还不能谅解,双方再交手。”
为了实现当年的诺言,晋文公下令撤退九十里。楚国大将子玉率领楚军紧逼不舍。 当时,楚国联合了陈、蔡等国,兵力强;晋国联合了齐、宋等国,兵力弱。
应该怎样作战呢?晋文公的舅舅子犯说:“我听到过这样的说法:对于注意礼仪的君子,应当多讲忠诚和信用,取得对方信任,在你死我活的战阵之间,不妨多用欺诈的手段迷惑对方。你可以采取欺骗敌军的办法。”
晋文公听从了子犯的策略,首先击溃由陈、蔡军队组成的楚军右翼,然后主力假装撤退,引诱楚军左翼追赶,再以伏兵夹击。楚军左翼大败,中军也被迫撤退。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以弱胜强的城濮之战。晋国取胜后,与齐、鲁、宋、郑、蔡、莒、卫等国会盟,成为诸侯霸主。
扩展资料
释义 用兵作战时并不厌弃运用欺诈(zhà)的战术。厌:满足,嫌弃;诈:欺骗。
出处 《后汉书・虞诩(yú xǔ)传》:“今其众新盛,难与争锋。兵不厌权,愿宽假辔(pèi)策,勿含有所拘阂(jū hé)而已。”
出处译文:兵不厌诈,敌人人数比我们多,但看到我们每天增灶,以为天天在增加兵员,便不敢跟踪追击了。减灶是‘示弱’,增灶是‘示强’,情况不同,办法也就两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不厌诈
“兵不厌诈”来源于《韩非子.难一》:“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后汉书・虞诩传》也提到:“今其众新盛,难与争锋,兵不厌权。”(权:变通,变化);
公元前633年,晋文公准备和楚军作战,召来将军舅犯询问说:“我准备和楚军作战,敌众我寡,怎么办?”舅犯说:“我听说,讲究礼仪的君子,不嫌忠信多;战场上兵戎相见。不嫌欺诈多。您还是使用欺诈手段罢了。”这就是最早出现的“兵不厌诈“;这其中“厌”当“满足,嫌……多”的意思;同样的用法还有“山不厌高,水不厌深”。
《孙子兵法》中也对兵不厌诈进行了诠释,就是著名的十二诡道:“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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