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酷刑,有哪几种?

酷刑,指的是残酷的刑罚。
常见的酷刑有:械刑、镣刑、棍刑、拶刑、夹棍刑。
1、械刑
械刑的刑具是用坚硬的木材做成,长一尺五寸、宽约四寸,中间凿两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无论如何受刑,犯人也无法挣脱,饱尝着痛苦。
2、镣刑
镣刑刑具则是铁制的,也称“锒铛”,长约五六尺,盘在犯人左脚上固定,然后,锦衣卫在犯人右脚上用刑。
3、棍刑
刑的刑具是把杨树和榆树树条削成的,长五尺,弯曲如匕首,执手处有人的小指那么大,着肉处直径八九分,用棍施刑时,先用绳子束紧犯人的腰部,两名卫士踩着绳子的两端,使犯人无法躲避,这才用刑。
4、拶刑
拶刑的刑具是用杨木做的,长一尺有余,直径约四五分,是一种夹手指的刑具。每当用拶子施刑时,两名卫士挟着犯人,用细绳锁紧犯人的手,其他人用硬棍左右敲击,使拶子上下夹紧,犯人痛不欲生。
5、夹棍刑
夹棍刑的夹棍是用杨木做的,两根夹棍各长三尺余,离地五寸许,中间贯穿铁条。夹人的时候,将犯人脚固定,上面快速束紧绳子,再用一根棍支牢足底,使犯人不能动,接着用一棍大杠,长约六七尺,从右边猛力敲击犯人的足胫,受刑者顿时就会痛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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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的社会评价
1、酷刑不仅基於人道及道德而受到非议,另一方面,藉由施用酷刑而取得的证据也被认为是不可靠的,且容忍或使用酷刑将使一个机关腐败。
2、20世纪80年代,意大利著名编剧,作家莱奥纳多・莎沙(Leonardo Sciascia)曾说过:“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没有哪一个国家明文允许酷刑的存在,但这却不代表人人都厌恶它。”
3、中国的鲁迅对酷刑的评价似乎更具讽刺:“残忍智慧酷刑的方法,却决不是突然就会发明,一定都有它的师承或祖传,‘酷刑’的发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这是他们唯一的事业,而且也有工夫来考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酷刑
酷刑有醉骨、腰斩、绞缢、杖杀、割舌、竹书夹身。
1、醉骨
这是武则天发明的一种酷刑,把犯人的眼睛挖去,耳朵削掉,砍去手脚。做成人彘后,再丢到一个装满酒的大缸里,这就是令人发指的“醉骨”,绝对堪称古代十大酷刑。
2、腰斩
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执行后犯人往往一时还死不了,所以比起斩首要残酷得多。
3、绞缢
将绞刑列入法典,始于北魏。隋代,《开皇律》定死刑为斩与绞二等。唐德宗时,刑部侍郎班宏言建议将绞刑和斩首改为重杖处死,被批准实行。但过了不久,重杖处死代替绞刑的做法即被废除。
4、杖杀
杖杀是唐朝政府运用极其普遍的刑罚,杖杀不止是一种屈辱至死刑,而且还是一种折磨到死刑。受刑者被酷吏用重杖击打屁股处死,宫中卑微的宫女、小太监常会被以此刑罚处置,受刑者身体血肉模糊,口吐鲜血。
5、割舌
将人的舌头割掉,常用于后庭妃子对宫女施刑,或皇帝对乱说话的大臣施刑。
6、竹书夹身
唐朝枷子的种类恐怕是世界上最多、最恐怖的。受刑者双手被铐起并固定住,将竹板编织成的书袄围绕在受刑者胸部至腹部,由酷吏转动连接在书袄两侧的绳索,以收缩之力辗压受刑者身体,施刑过后看不出痕迹,会令受刑者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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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的产生的历史原因
1、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打击政敌,尤其是那些嘴硬不认罪的政敌,酷刑是最好的方法
2、中国古代虽然有很多法律,但因为当时缺乏人权观念,所以始终不能产生证据主义的诉讼法,于是酷刑就代替诉讼法,官员在审案时,不追求证据,只追求口供,遇到有些人不认罪时,酷刑便派上用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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