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记载典章制度的政书,史书,为何在唐称被为“故...


在中国古代,编纂史书是一个极受历朝历代封建王朝重视的浩大工程,其中典章制度这一块是史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载历朝历代典章制度的专书就称之为“政书”。
政书在各个时期的称呼都有所不同,比如《隋书・经籍志》称之为“旧事”,两唐志称之为“故事”,到了清朝《四库全书总目》才称之为“政书”。
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用纪、传来记载人事变化,又创造性的使用“八书”以纪天文、地理和文物等制度。


后来许多断代史都沿袭“八书”体制,设置“志”来记载历朝历代的典章制度。
著名启蒙思想家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认为:“纪传体中有书志一门,盖导源于《尚书》,而旨趣在专纪文物制度。此又与我侪所要求之新史较为接近者也。然兹事所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各史既断代为书,乃发生两种困难:苟不追叙前代,则源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况各史非皆有志,有志之史,其篇目亦互相出入,遇所阙遗,则斯滞矣。于是乎有统括史志之必要。其卓然成一创作以应此要求者,则唐杜佑之《通典》也。”


梁启超说的这段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典章文物制度是历史内容的一部分,还是比较重要的部分,作为史书当然应该加以详细记载。但是历朝历代典章制度的演变有因袭继承性,断代为书,势必造成原委不明和繁复累赘的情况。况且在断代正史的“志”时有时无,也很难给人难以清晰而系统的理清相关内容。
隋唐时期,中国重新进入封建大一统王朝,政治、文化、经济、思想全面开花,社会变得越来越富庶繁荣,便有了重新制定统一的政治、法律和封建礼仪等典章制度相关社会规范的必要,因而也就出现了把历朝历代制度沿革与演变当作一条完整的历史发展体系加以考查和总结的专著。
唐玄宗时期,著名史学家刘知几的儿子刘秩编纂完成《政典》三十五卷,颇为完善,为后人称赞。
杜佑在《政典》的基础上加以扩充,编纂成著名史书――《通典》。


《通典》是中国留存至今的第一部专记历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典章制度沿革与演变的专门著作。
此后,记载历朝历代典章制度沿革和演变的继作陆续出现。
其中最著名的继作就是宋朝郑樵编纂的《通志》和宋末元初时期马端临编纂而成的《文献通考》这两本书。
因为里面的一些事情并不是真实发生的,而是虚构出来,杜撰出来的,属于人们的想象,并不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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