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反映了什么制度

是一种继承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多见少数民族早期政权(例如元金)及古三代,例如商代王位由王弟与王子继承并用的制度。传弟按年龄长幼依次继承,兄终弟继;传子有传兄之子、传弟之子和传嫡子。
亦可写作"兄死弟及"。及,就是继承的意思。
王位由哥哥传给弟弟继承,传弟一般按年龄长幼依次继承。兄终弟继,传子有传兄之子、传弟之子和传嫡子几种。
我国古代的夏朝、商朝以及鲁国、宋国等实行这种继承制度。例如鲁炀公熙接替其兄鲁考公酋的位置,宋微仲接替其兄宋微子启的位置。
后世的宋朝、元朝也偶尔出现过这种情况。例如大德十一年(1307年),成宗死,前太子真金之孙海山即位于元上都,是为元武宗。并立其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子,约定兄终弟及,同时又约定爱育黎拔力八达死后,帝位复归武宗之子和世剌。
旧中国的西北的回族军阀"西北诸马"核心权力也采取兄终弟及的封建继承方式。
宗法制,也可以说是王位世袭制========================以下来自百度百科世袭或世袭制度是指某专权一代继一代地保持在某个血缘家庭中的一种 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社会概念。其中可分为政治世袭和经济世袭两类。 西周实行王位世袭制,此制度是与宗法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宗法制度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周王为天下的大宗,其嫡长子为宗子,是王位继承者,称世子;庶子为小宗,周王封其为诸侯,或留在中央为卿、大夫。诸侯、卿大夫或士,各为本支的大宗,其嫡长子为职禄继承者;庶子为小宗,再分封。此小宗又为本支的大宗。如此推演无穷。周王被视为天之元子,受天之命以君临人间,所以称“天子”。这是“君权神授”观念,而自此这种王位世袭制度就逐步完善起来。 这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帝位及爵位世代相传的制度,取代原来的禅让制而出现。如,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秦始皇首创的帝位世袭制,还有西汉初期分封的同姓诸侯王,以及唐朝割据的藩镇都是世袭的。这种世袭制通常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两种方式,具有极强的封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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