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为什么双方都愿意遵守这个规定?

礼法规定以及战争诉求使双方不斩来使。在两次世界大战后,为了保护平民、彰显人道主义,各国纷纷签订《日内瓦公约》,据此,各国不得伤害双方派出谈判的人员。其实在我国古代,也有类似的“公约”,那就是著名的“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早在几千年前我国就有了如此人道的约定,是不是令人震惊地先进?那么,为什么双方要遵守这个约定呢?一、礼法约束“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个词源于春秋时期,楚宋两国诚信仁义的战争使这一规则得以广泛流传,其实这一约定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只是表达不一样。提起春秋时期,人们总会想到“礼崩乐坏”,其实真正的“礼崩乐坏”要到战国时期,春秋时期的周天子还是相对有权威的,诸侯也还是十分遵循周礼的,如果有谁不遵守礼法,是会被诸侯群起而击之的。还有就是没有用,使者通常都不是什么厉害的人物,一个弱者,杀了他你除了一具尸首外什么也得不到,还会被人耻笑,这又何必呢?所以,这个词正式出现后,人们觉得它能彰显自己的仁义和无畏的气势,也就流传下来了。二、自身利益我们会说战争就是掠夺,此言非虚。古今中外,所有的战争本质上都是谋求自身利益,利益冲突就会引发战争。战争只是手段,永远不是目的。实际上,除了一些意图借战争立功扬名的疯子,大部分人都是不想打仗的。毕竟又要钱,又要兵器,还要无数战士的生命,实际上大部分时候都是不划算的。就像当今的中美双方,就算关系降到冰点,还是会派出使者谈判而不是直接发动战争。所以,双方都是能不打就不打,而来使就是一个传递双方利益诉求的工具人,如果你把来使都砍了,那就彻底没得谈唯有拔刀了。枪响之后没有赢家,正常情况下对战,双方都是不斩来使的。
虽然说“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是个普遍遵守的约定,但其实有些时候还是会斩的。比方说我方弱势,这时候斩来使表现一种绝不妥协的意志,同时也是鼓舞士气的手段。或者说,我方处在优势,对方来使投降,我方斩来使就是表现一种不死不休、绝不放过的意念。还有一种就比较活该了,那就是使者太过嚣张,言语极度蔑视我方,这时候简直不杀不足以泄民愤。历史具有偶然性,任何的规则都不是永恒的,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一切不合常理的事物,不要任何事情都理所当然。
在古代很多战争的矛盾都是因为信息传达不畅导致的,使臣的作用在于传达信息与双方的意愿,有时候,沟通可以解决很多矛盾,能不打仗尽量不打仗,毕竟打仗劳民伤财,所以双方都愿遵守这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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