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

1、 通假字产生的原因  通假字的产生是汉语在缺乏严格规范化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历史现象。早在甲骨文中已出现,周秦时代尤为盛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古人习惯于采用“以声托事”的方法去用字,在“本无其字”时用之,在“本有其字”时亦用之。例如,孔颖达所说: “音既相近,故遂用之。”如“早”和“蚤”这两个字,一为表示时间的词,一为表示一种小生物的词,但有些用字的人根本不理会这种区别,只为音同,则借而用之: “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史记・项羽本纪》) 这是古人的用字习惯,也是产生通假字的重要原因。第二,方言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方言复杂,加之古代交通不发达,或由于部族、诸侯的政治割据,不同地区的人往来很少,语言交流受到限制,在一些字的读音上就会出现差异,反映到文字上自然就会出现差异。  例如,《诗・豳风・第浩》: “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桑土即桑杜,《韩诗》既作杜。土、杜一声之转。第三,修辞手法的原因。例如,“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确有晴。”“晴”与“情”在修辞上称为谐声,从文字学角度看,也是一种通假现象。  2、 通假字的特点  2. 1 通假字与本字在声音上相同或相近,这是通假的前提  (1) 同音通假: 通假字和本字声音相同。例如,乐亡乎富贵,而在于德和。(《淮南鸿列・原道训》) 杨树达云: “德”与“得”同,古通用。《诗・魏风・硕鼠》: 莫我肯德。李富孙《诗经异文释》卷五曰: “《吕览・举难》注引作‘肯得’,案易尚德载了夏传京虞作‘得’,古‘德’与‘得’字通。”在上古,德与得都是端纽职部,两字读音相同,故德通得。又如此邦之人,不可与明。  (《诗经・黄鸟》) “明”,其本字是“盟”,意思是“盟约”。“明”和“盟”在上古同属明母阳部,读音相同。  (2) 近音通假。通假字和本字声音相近,或为双声,或为叠韵,或为转音。1) 双声通假。例如,知人不忠,趣之为乱,非仁义之也。(《墨子・非儒下》) 《 说文》: “趣,疾也。”《 说文》: “促,迫也。”《王力古汉语字典》“ 促”意为催促、促使,古书多写作趣。《墨子闲诂》: “毕云: 趣,读促。”“趣”属清母侯部,“促”属清母屋部。2) 叠韵通假。例如,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吕氏春秋・察今》) “亏”,其本字是“诡”,意思是“差异”“不适应”。  “亏”和“诡”在上古同属歌部。3) 转音通假。阙地及泉。(《左传・隐公元年》) “阙”通“掘”,即“挖”。“阙”属溪母月部,“掘”属群母物部。  2. 2 通假字与本字至少要在某一历史时期同时并存  例如,归与馈。《诗・周南・桃夭》: “之子于归”; 《论语・乡党》: “康子馈药”; 《左转・闵公二年》: “归公乘马”。可见“归”与“馈”同时并存。1) 例和。2) 例各用其义。3) 例本应用“馈”而用“归”,“归”为“馈”的通假字。又如,威与畏。《论语・学而》: “君子不重则不威”; 《商君书・错法》: “不畏强暴”;《商君书・开塞》: “故以刑治则民威”。“威”与“畏”同时并存,1) 例和。2) 例各用其义。3) 例本应用“畏”而用“威”,“威”即“畏”的通假字。  2. 3 通假字与本字则在意义上毫不相干  例如,“强自取柱,柔自取束。”(《荀子・劝学》) “柱”,《说文》“柱,楹也。”王引之认 为: “‘柱’非谓屋柱之‘柱’也,‘柱’当认为‘祝’《说文》: “祝,祭祖赞词者。”商代甲骨卜辞中已有“祝”字,字像人跪于示(神主) 前祝寿之形。可见“强自取柱”中的“柱”是通假字,本字是“祝”,“柱”与“祝”意义不同。又如,中流失船,一壶千斤。(《冠子・学问篇》) 此句“壶”通“瓠”。壶,器皿; 瓠,葫芦。“壶”与“瓠”意义上无关联。  2. 4 通假字与本字在形体上有差异  例如,狂者,非不武也。(《吕氏春秋・大乐》) “武”通“舞”。“武”,《说文》: “止戈为武”,武为会意字; “舞”,《说文》:“从舛无声”,舞为形声字,二字形体不同。又如,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易・泰》) 陆德明释文: “财,荀作裁。”“财”通“裁”,二字形体不同。  3、 通假字不同于假借字  所谓“假借字”就是语言中有这个词,文字中一时没有造出专门记录这个词的字来,便使用一个同音的字代替,这个用以代替的字便称为假借字。“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是假借字遵循的一条原则。诚然,通假字与假借字有共同点,即必须与本字音同或音近,但通假字与假借字属于两种不同的借字类型,二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第一,从是否有本字上说,通假字替代的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字替代的是“本无其字”的。第二,从字形上说,通假字和本字是两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不同形体的字,即“合二字为一字”。例如,“信”与“伸”,段玉裁注: “伸,古经传皆做信。”而假借字与本字是同一个字,即“以一字而为二字”。例如,然,《说文・燃部》: “然,烧也”,可见其本义为燃烧。“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孟子・公孙丑上》) 而“杂然相许”(《列子・汤问》)句中则借作形容词词尾。第三,从字音上说,通假字和本字仅要求音同或音近。由于古今音差别较大,就给识别通假字造成困难。例如,“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孟子・梁惠王上》)“直”通“特”即“只”。两字古音同属定母职部。今音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假借字和本字是同一个字,如读音有变化,也是同一个字音的变化,在字音上不存在识别的障碍。第四,从字义上说,通假字只借音不借义,当本字和借字不发生通假关系时,各有其义,在某一历史时期共存,如前面提到的“归”与“馈”等。  而假借中借字与本字是同一个字,借字与本字意义是不相同的,当被借以后,大多“借而不还”,如“易”字,《说文解字》云: “易,蜥易,
这句话出自清代著名学者王引之之语: “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意思是依循着字本来的意思(去理解),就出现了拘于文字而误解整个语句的意义的现象。以文害辞,出自《孟子・万章上》,意思是拘于文字而误解整个语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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