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刻木是什么意思


刻木,kè mù1.在木质器物上雕刻。 汉 王充 《论衡・自然》:“ 宋 人或刻木为楮叶者,三年乃成。”2.指文字创制前在木板上刻划图形、符号记事。《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 汉 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3.谓将木雕成人像。 晋干宝《搜神记佚文》:“ 丁兰 , 河内 野王 人。年十五,丧母。乃刻木作母事之,供养如生。”4.狱吏的代称。 宋 范仲淹《和葛闳寺丞接花歌》:“中途得罪情多故,刻木在前何敢诉。” 明 沈德符 《野获编・词林・王师竹宫庶》:“因思 蒲坂 、 江陵 二老,俱一时高才巨公,何至为一刻木而修怨於吉士三十人。”参见“ 刻木为吏 ”。
有几种意思:
刻木记事:原始记事的一种方法。当人类没有发明文字,或文字使用尚不普遍时,常用在木片、竹片或骨片上刻痕的方法来记录数字、事件或传递信息,统称为刻木记事。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称木刻为“券契”、“契”。《列子・说符》: “宋人有于道得人造契者, 密数其齿……。”“齿”即木刻上的缺口或刻痕。中国青海乐都柳湾新石器时代墓葬中出土40枚骨片,两边刻有缺口,即是记事或记数用物。木刻实物在敦煌汉简也有发现,其上写有文字,这种带文字的木刻便称“书契”。《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 汉 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
刻木做像: 晋干宝 《搜神记佚文》:“ 丁兰 , 河内 野王 人。年十五,丧母。乃刻木作母事之,供养如生。”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时。寄言诸子侄,各要孝亲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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