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其中“焉...

焉,可以看做是代词,指代厌恶或喜欢的原因。

拼音:yān
简体部首:灬,部外笔画:7,总笔画:11
繁体部首:火
五笔:GHGO
仓颉:MYLF
郑码:AIZU
笔顺编号:12121154444
四角号码:10327
UniCode:CJK
统一汉字:U+7109
焉字演变历程

实词释义
【名】
1、象形。小篆字形。像鸟形。本义:焉鸟
2、鸟名。
旦,北而徂山之曲,乃见苍翠一林,其中则楮烟墨宇,椒枥坎地,群焉胙充,飞而不举。――唐・黄滔《唐城客梦》
黄凤谓之焉
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35)何为察,不能摈弃一切好恶当下直观。用主观的臆测替代客观的观察通常解释:孔子说:“大家都厌恶他,一定要考察;大家都喜欢他,一定要考察。”三国魏王肃曰:“或众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详解:长久以来,中国人最大的学问就是整人的学问,何以如此?大概都要归功于两千多年来腐儒及其徒子徒孙们的折腾。瞧瞧上面的解释,无一不从人与人之间的计算、算计说起。察颜观色、相人之术,无论高低贵贱,个个精通,这与人斗的无穷乐趣,演化出无穷的把戏。而无穷的把戏,却只有着最简单的逻辑。道、人、众,就用这三种元素所构成的逻辑关系,竟制造出两千余载的阴晴圆缺、悲欢离合,可悯可叹。由“我本位”的“道、人、众”逻辑,相应就产生“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的通常断句。在该种逻辑下,道,必然只是一己所尊之道,以其道去衡量世间一切人,则分出正道与非道之众,这是一切“道、人、众”逻辑的同一基础。当众之道与其道不同,则有“众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之类见解,无非是发发对多数人合伙一起折腾少数人的牢骚。此举必高扬所谓“道本位”的大王旗:多数人非道是错的,真理在少数人手里,要反抗多数人的暴政,诸如此类。而当其道忽悠众人大功告成,挂上牌子成了众人之道,那就少数服从多数,就要“君本位”,就要万河归海。说东说西,百般伎俩,归根结底也就是一个“我本位”而已,道归我,人依我,众服我,我是最大的。站在这种“我本位”之上,当然就会如上所解的,把本章两“之”都指代成某种可以用“我本位”去套用的人。一个“他”字就显露一切,他者,非我族类,必统之一之而后快矣。摈弃“我本位”的独断,以“众”为众,相应就有如下断句:“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众”,有大众、有小众,无论以大压小还是以小卖小,都不可能是真正的“众”。“众”,必须显现“众相”之“众”,对任何一种现象,不同人会显现出不同的好恶程度,相应就有了“众相”之“众”。那种对所有现象都万众一心、一种色彩、一种声调、一种气味、一种味道、一种思想、一种行动,是无“众”可言的。“之”,指代前面的“众”,包括现实中的一切现象。“好之”,以之为好而好之;“恶之”,以之为恶而恶之。认为好的喜欢,认为恶的厌恶,这都是人之常情。而人之“远虑”,离不开对现实中一切现象的“察”。“察”,无所谓好恶,而带着各种好恶去“察”,就无所谓“察”了,只不过继续“我本位”逻辑的把戏。何谓“察”?分辨、明察、知晓也。只有排除一切好恶,当下直观,才有真正的“察”。任何人都有其情绪、好恶,但这情绪、好恶就是“察”的最大干扰,“远虑”离不开“察”,而“察”就要摈弃一切好恶,当下直观,这样才有可能进而“远虑”。“焉”,“于此”的合音。当下直观,就是“于此”直观,离开了现实的此岸,幻想那虚无飘渺的彼岸,是没有“察”之直观可言的。“人无远虑”之人,没有深远的审察、思虑、谋划,在“必有近忧”的缠附祸患里,归根结底最大的祸患,就是以一己之私对“众”、对“众相”、对一切现象恶之、好之,不能摈弃一切好恶当下直观。用主观的臆测替代客观的观察,用彼岸的幻想替代此岸的现实,这种事情,无论现实和历史中,难道还少见吗?由此而产生的祸患、酿造的悲剧,难道还少见吗?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警示。那些不断玩弄“我本位”“道、人、众”把戏的人们又干了些什么?直译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孔子说:一切现象,当被认为是恶的就会被厌恶,对此必须摈弃一切厌恶而当下直观;一切现象,当被认为是好的就会被喜好,对此必须摈弃一切喜好而当下直观。焉,于此的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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