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佛教中有一位神灵是提倡“以杀止杀,以暴制暴...

南无地藏王菩萨一.有些众生因业报随身,处境凄惨;我杀了他不是杀人,而是斩断他受恶报的机会,不让他再受苦;所以是保护了他。 这个杀人借口类似于日本军国主义当年在亚洲的行为(消灭劣等民族) 二.此人作恶多端,我杀了他是为了使其不再造恶业,其实是保护了他。 这个杀人借口就是“以暴制暴”、“以杀止杀”。 上述二者,世间善良亦不为之,何况佛子? 此邪见在法义上的错误: 一.业是斩不断的,“斩业”二字本来就是荒谬。业报终须受,此生不受,未来久远劫受报可能更重;所以,被杀的人其业不会因此而消除;劝其修学佛法才是消业的唯一途径;非是杀之即可消除。 二.杀生之事,杀者造极重罪;被杀者心生极大怨恨;二者因此当坠恶道。其次,冤冤相报,今世你杀我,后世我杀你,难以终结;二者因此而常生于恶道。岂有“护生”之理?
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杀老虎狮子是为了他日后不再造杀孽,减少业报,早日投胎做吃素的牛羊啊之类的。以小业报避免大业报,而且我们佛教人士认为,杀越大的动物业报越大,所以我的夙愿就是去海上杀鲸鱼,毕竟它一天吃几吨鱼,一只顶好几百个吃肉人类,简直天理难容,我要牺牲自己,就算进地狱也要阻止它再造杀孽。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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