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什么实例?


历史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实例: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命公孙鞅在秦国开始变法。秦国颁布了变法的法令,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就是五人为一伍,设伍长;二伍为一什,设什长。
把老百姓按照军队的编制组织起来,实行军事化管理。如果有一人犯法,其他人都要治罪。实行这种方法是让大家互相监督,互相举报。别人犯罪不告发就要腰斩,告发的人就像在战场上杀敌一样受奖赏。
这时候,秦孝公赵渠梁的儿子赵驷触犯了新法。赵驷是太子,按过去的法律,太子是不能被判刑的。
公孙鞅就对赵渠梁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就是因为上层的人不把它当回事。所以,必须惩罚太子。但是,太子是未来的国君,没法行刑。根据连坐的法律规定,可以处罚太子的老师。”
于是,太子的两位老师赵虔和公孙贾被割掉鼻子,并给脸上刺上字。赵虔是赵渠梁的大哥,敢对国君的哥哥动刑,在秦国引起了轰动。
扩展资料: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释义: 王子违背了法律,会和老百姓一样处以惩罚,没有特殊对待。指王法对于王子、平民是一样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最早由法家商鞅韩非子等提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意思是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
在当今法治社会,更加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循原则,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人民生活的健康、快乐、幸福。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电视剧中我们经常能看到王公贵族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我们纵观历史,并没有这样的案例,所以说在古代并没有能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商鞅当然有人会反驳说商鞅变法的事,貌似商鞅变法失败就做到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其实并没有,我们看以下记载:
于是太子犯法。卫(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诚,黥其师公孙贾。
这段话说的就是本来是要处罚商鞅的,但是商鞅乃是国家的储君,不能施加刑法,于是就处置了商鞅的老师,学生犯错老师受处罚,这如果算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二、曹操割发代首还有比较有名的就是曹操的割发代首,有一次曹操带领军队从百姓的麦地旁边走过,曹操就下令众将士不得践踏百姓的麦地,如果不听就处以死刑,但是说完这话没多久,曹操的马就被路边的飞鸟惊了一下,然后马直接跑到了百姓的麦地里,估计当时曹操也傻眼了,这可怎么办?
但是曹操不是普通人,他立马拿起剑就作势要自杀,他的手下赶忙就拦了下来,但是自己定的规矩又不能不遵守,于是曹操就决定割发代首,本来古代人比较注重身体发肤,所以一般也不会剪断自己的头发,众人一看觉得曹操此人严于律己,所以下边的士兵更加信服曹操。
其实现在想想这也是挺讽刺的,假如说是士兵或者曹操手下的将领犯了这样的错误,我相信曹操是不会让他们割发代首的肯定会说一番不舍的话,最后还是把这个人杀了,轮到了自己却用了割发代首,所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古代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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