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出了名的土匪有那些啊?

1、闽南巨匪高为国
高为国这个名字起的好听,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没有半点为国为民。高为国在为匪期间,各种棒绑票,然后索要巨额赔偿,对方稍有迟钝,便立即撕票。
高为国的母亲和妻子更为残暴,绑票撕票这些事基本上都是他的母亲和妻子干的。高为国极度的贪婪,在受招安之后驻防泉州。
他在泉州增设了几十个税目,基本上人们做什么事情都要收税,不交税就杀掉,搞得当地的人们民不聊生,苦不堪言。
2、辽西巨匪杜立三
杜立三是辽宁省辽中县人,原名杜国义,乳名立子,因在家中排行老三,故被人称杜立三。杜立三这个心狠胆大,17岁的时候就拿一个木勺子用红布条裹起来,假装是手枪,一个人劫了16条粮船。
杜立三这个人心狠手辣,早些年他的父亲因抢劫被通缉,他的叔叔被官兵逼问其下落,叔叔不堪重刑供出了杜立三父亲的藏身之地,他的父亲被抓到杀头。
杜立三一直怀恨在心,有了一定的势力之后,将他叔叔一家子二十几口人屠杀殆尽,一个不留。虽然杜立三经常烧杀抢掠,但也杀过俄国人和日本人。
当年俄军进占我国东北地区各个重要城市后,为非作歹,祸害百姓,杜立三是个敢于打俄毛子的土匪。日本人进入东北之后,杜立三也经常打日本人。
光绪二十九年和三十年的两年时间,是杜立三势力最大的时候,他自称为“马上皇帝”,在他盘踞的地方随意封侯封官,同时也更加的横行霸道,掠夺民财。之后杜立三被张作霖诱擒并处死。
3、陕西大匪霸周寿娃
周寿娃又名周兴文,外号“周狼”,是陕西省商县大荆周岭人,出生于1911年。从1935年开始走上罪恶的道路。
这10多年内,他在商县北区(大荆、腰寺、板桥一带)、黑龙口及洛南县、华县、渭南、蓝田等县边界,烧杀抢掠,称霸一方,干尽了坏事。
解放之后,1950年12月23日,商县人民政府在商县南门外丹江河滩召开万人大会,处决这个罪大恶极的匪霸。祸害一除,当地百姓都放着鞭炮庆祝。
4、山东巨匪刘黑七
刘黑七从1915年为匪开始,到1943年被我军击毙,横行29年,其匪众最多时达到3万余人。他们先后窜扰山东、河南、河北、江苏、安徽、辽宁、吉林、热河、绥远、察哈尔、山西等十几个省。
所到之处,烧杀奸淫,抢男霸女,无恶不作。活动范围之广,经历时间之长,聚匪人数之多,作恶之深,实属历史罕见。
据有关资料记载,仅1925年至1928年的4年间,光是沂蒙山区被刘黑七匪徒抢劫的村庄就有1000余个,烧毁房屋20多万间,杀害群众1万余人。
5、中原巨匪“老洋人”张庆
老洋人并非洋人,他本名张庆,出生于河南省临汝县。因他长得身材高大魁梧,黄发深目高鼻,颇有些洋人模样,所以后来人们给他起了个“洋人”绰号。
还有一种说法是,张庆有一次听到别人说洋人如何厉害,他便愤愤地说道:“我比洋人更厉害,我是洋人的老子!”因此人们便称他为“老洋人”。
  第一类是小股土匪。一般由一两个头领在地方上拉起杆子,聚集数十人,结拜成为匪帮,在比较小的地域范围内进行抢劫活动。小股土匪内部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每股拥有一两个匪首,成为头目或杆首,头目以下均为弟兄。小股土匪在聚集成帮之初,一般都要举行结拜仪式,在河南一带称为“孤庄”,与帮会结拜兄弟的仪式相仿。据有关资料记载,土匪“孤庄”(结拜)时供奉的是关云长,除了陈设供烛表馔外,桌上还摆着压上瓤子(子弹)的勃郎宁、自来得手枪,几个人按序分列站立,仪态庄严。烧香磕头时,他们口里念的咒语是:关爷在上,弟子某某在下,今晚“孤庄”我某兄弟,从此以后,互相扶持,对待众家兄弟,不准有三心二意,如有三心二意,上前线炮打穿心而过,五狗分尸,肝脑涂地。每人磕头时,先烧一炷香,然后燃着表,端端正正地跪在关老爷面前,口里即念此咒语,念毕,朝关老爷磕三个头,仍旧站进原位(见姚文蔚:《匪窟余生记》,《河南文史资料》第24辑)。最后由土匪头目发誓,加念几句咒语,以表示其诚恳和耿直。这种以结拜兄弟组合起来的股匪,主要依靠首领与成员间生死与共的关系连结起来,但匪首大多武艺高强,勇猛善战,能保护部众;匪众则以其忠诚报效头领,并与头领比较熟悉,因而凝聚力比较强。小股土匪,民国时期遍布全国各地,据王汝桂、王赓熙探报,1912年在河南的宝丰、舞阳两县就有30余支(见杜春和:《白朗起义》)。据当时不完全统计,“九一八”事变以前,仅分布在吉林、黑龙江两省几个局部地区的马贼匪队,就有百支以上。小股土匪的名称各地不一,在东北地区称“绺子”,在华北一带称“杆”,在华南地区则有称堂或股的。据陆荣廷报告,民国初年,广西匪势猖獗,恭城灌阳一带,“匪据巢穴,共有八馆,有天胜、龙胜、陆大、明胜、到胜诸名目。每馆百数十名至数百余名不等,并携有快枪刀械,抄掳村庄,捉人勒赎,潜藏村内,此拿彼窜”(见陆军部档《1011》)。  第二类是大股土匪。一股由数个或数十个小股土匪联合组成,共推一势力较大、最有胆识者为大头领,也叫总杆首,亦称当家、掌柜。大头领对内有发号施令生杀予夺之权,对外有代表其所部接洽一切之权,匪众称大头领为大爷,以下之头目依次称二爷、三爷、少爷等。大股土匪,少则拥有数百人,多则拥有数千人以至数万人,在广阔的地域范围进行掠夺活动。这种大股土匪总部与分部的建制,各地不尽一样,联合匪股的多少,则根据形势和战略的需要而定。据报道,1913年8月白朗起义进入高潮时,他已联合34支各有几百人不等的股匪,总计二三万人(有的报道称5万人)。白朗为大杆首(总杆首),以下白瞎子、宋老年、张起云、张建德、李鸿等34人为分杆首,“其余小者,实难数指”(见杜春和:《白朗起义》)。大股土匪除了总杆和分杆之间有明确的建制外,一般在他们的总部还有核心领导机构,白朗部就由白朗、宋老年等组成领导核心。山东枣庄抱犊崮的孙美瑶集团则建立了一个六人委员会,其分工通常有寨主、二寨主、军师等不同名目。有的土匪核心中设有相、大都督、先锋、当家官、户部尚书、巡查使等职(见陆军部档《北十一》)。此外,在土匪队伍内部,还设有书写公文的文书、掌管财务银行的会计、刺探情报的侦探等职司名目。这种详细的职责分工,1925年研究土匪问题的专家何西亚在《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一书中写道:土匪“山寨自头领为寨主外,并置有参谋数人,号曰军师,亦曰师爷;书记数人,号曰白扇,亦曰牛一;会计数人,掌管全山银行、出纳事项,号曰账架,亦曰水箱;指挥数人,指挥土匪进退战守事宜,号曰炮头……其组织之严密,实堪令人口噤舌咋。”  第三类是土匪军队。即军队化的土匪和土匪化的军队。他们都按照军队的编制组成,设军、师、旅、团、营、连、排,并有参谋、军需、军法、侦探等。其开差、操练、戒严口令等,亦均仿照军队。如山东土匪毛思忠,“其部下积聚一万余人,竟照陆军编制,取名定国军,并设有参谋、军械、执法、秘书、侦察等处”(见《时报》1917年10月2日)。这就是一支军队化的土匪。另据报道,民国初年,四川省许多溃军驻扎各地,充当土匪,他们“有号令,有军服,有教练,有约束,器械精良,营具完备,一如军之布置也”(见陆军部档《北十一》),这就是土匪化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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