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干嘛的?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主要内容:
包括: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7】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扩展资料: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
她又说: “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15指的是消费者协会,是帮助消费者免费维权的.当你作为一位消费者,合法权利被受到侵犯,或遇到与卖方不能搭成一致意见时出面为你解决问题的协会,象妇联之类的组织。
拓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截至2016年,全国县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达3000多个,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设立的消协分会,在村委会,居委会,行业管理部门,高等院校,厂矿企业中设立的监督站,联络站等各类基层网络组织达15.6万个,义务监督员,维权志愿者10万余名。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协会的日常工作由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专职管理,并向会长负责。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经费由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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