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什么意思?


意思:用别人的办法来惩治别人。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 yǐ qí rén zhī dào,huán zhì qí rén zhī shēn 
释义:以:拿;治:惩处。用别人的办法来惩治别人。
出处:宋・朱熹《中庸集注》第十三章:“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译文:所以君子对人的惩治,就是用那个人的办法,反过来惩治那个人本身。
用法:作谓语、宾语;指以牙还牙
近义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请君入瓮
笔顺
扩展资料:
1、以牙还牙 [ yǐ yá huán yá ]
释义:用牙咬来对付牙咬。比喻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
出处:以色列摩西《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成语用法:作谓语、定语、状语;常与“以眼还眼”连用
2、请君入瓮 [ qǐng jūn rù wèng ]
释义:瓮:一种陶制的盛器。比喻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
出处: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新唐书・周兴传》:“初;兴未知被告;方对俊臣食。俊臣曰:‘囚多不服;奈何?’兴曰:‘易耳;内之大瓮;炽炭周之;何事不承。’俊臣曰:‘善。’命取大瓮且炽火。徐谓兴曰:‘有诏按君;请尝之。’兴骇然汗;叩首服罪。”
译文:当初,周兴还不知自己被告,正与来俊臣相对吃饭。来俊臣说“:审讯中很多犯人都不肯招供服罪,你看有什么办法?”
周兴说:“那还不容易,把犯人放在个大瓮里,周围用炭火烧,还有什么事他能不承认的?”来俊臣说“:好办法。”当即命人取来大瓮和烧炽的炭火,慢悠悠地对周兴说:“我奉诏令来审讯你,请你尝尝滋味吧。”周兴吓得满头大汗,叩头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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