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眼的引证解释


1. 佛经所说五眼之一,谓肉身之眼。认为肉眼见近不见远,见前不见后,见明不见暗。《维摩经・不二法门品》:“实见者尚不见实,何况非实,所以者何?非肉眼所见,慧眼乃能见。”《法苑珠林》卷二四引《赞弥勒四礼文》:“凡夫肉眼未曾识,为现千尺一金躯。”后因以指俗眼,谓短浅的眼光。 唐 卢仝《赠金鹅山人沉师鲁》诗:“肉眼不识天上书,小儒安敢窥奥秘。” 元 王逢《静安招提八咏为宁无为上人作》之四:“神僧聊示现,肉眼为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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