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宴标准的国宴标准


四菜一汤延革主导“礼宾革命”是当年周恩来亲自制定的国宴原则。二十世纪60年代,我国欢迎来访国宾的宴会通常设宴席50多桌,除邀请来访国宾一行出席外,还邀请外国驻华使节夫妇、外交团占宴席20多桌,加上中方陪客,济济一堂。当时,在通常情况下,宴席上冷菜6种,热菜4道,每位客人面前,各摆大中小杯3个,烈性酒茅台以及其他名牌葡萄酒等,杯子斟得满满的。另加上橘子水、矿泉水等饮料。每次宴席,宾主双方都发表讲话,讲话稿译成英、法、俄三种文字。那时我国与苏联的关系正处于尖锐对立的状态,来访国宾和东道主任何一方讲话中如涉及“苏修”和“小修”,他们的使节就退席,以示抗议,一下子,宴会厅就空了几桌。后来,领导指示,等他们吃完4道菜之后,宾主双方再讲话,让他们人人鼓腹高兴而去。之后参照多数国家的做法,数年后国宴做了改革,欢迎国宾的宴会不再邀请外交团出席,宴席规模几乎减少了一半。随后又几次调整,欢迎国宴的规模缩小至今天的规格。目前国宴的宴席仍然为四菜一汤或三菜一汤。领导人宴请国宾,有的只用三菜一汤或两菜一汤。这种做法既节省经费、物资,又节约时间、人力。国宴时间由过去通常花两三个小时缩短为1小时15分钟。1984年后,外交部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指示,对国宴的改革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国宴的标准:总书记、国家主席、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政协主席举办的宴会,每位宾客为50至60元,如果宴请少数重要外宾,则在80元以内掌握开支,一般宴会每位宾客标准为30至40元。之后再次确定,宴请来访外宾的次数不宜过多,宴请时中餐四菜一汤,西餐一般两菜一汤,最多为三菜一汤,每人不超200元。同时规定,国宴一律不再使用烈性酒,如茅台、汾酒等,根据客人的习惯上酒水,如啤酒、葡萄酒或其他饮料。所述规定,执行多年,直至新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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