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以养正,圣功也。而养正莫先与”的下一句是什么?

下一句是“盖人之自失其正。 以自外于圣人之途者,率以童幼之年。”
原文:易曰:蒙以养正, 圣功也。而养正莫先于礼。盖人之自失其正。以自外于圣人之途者,率以童幼之年。不闻礼教。则耳目手足,无所持循,作止语默,无所检束。及其既长,沿习偷安,徇情任气。如已决之水。不可堤防,已放之条, 不可盘郁,何所不至哉。是故朱子小学,必先洒扫应对之节,程子谓即此便可达天德, 信非诬也。世之父兄,既以姑息为恩。而为之师者, 日役役焉以课程为急。故一切礼教, 废阁不讲, 童蒙何赖焉。兹本曲礼,内则,少仪, 弟子职, 诸篇。附诸儒训蒙要语, 辑为童子礼。
出处:《五种遗规》之《养正遗规》
引申拓展:
《五种遗规》,清陈宏谋辑。清代社会教育和蒙童教育教材,清末中学堂修身科教材。辑者有感于世上多有弊端,遂于公务之余,采录前人关于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迹,分门别类辑为遗规五种:《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总称《五种遗规》。五种《遗规》的成书时间不同,《养正遗规》为乾隆四年(1739年),《从政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分别为乾隆七年七月、九月、十月,《在官法戒录》则为乾隆八年四月。合刻本《五种遗规》始行于乾隆八年,为南昌府学教授李安民集校本。各《遗规》单行本甚多,以单本形式收入各类丛书、类书亦甚多。而合刻本则不多,除李安民集校本外,尚有同治七年(1868年)的金陵书局本、楚北崇文书局本,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的浙江书局本等,并收入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上海中华书局辑《四部备要・子部・儒家》。共计十六卷,其中《养正遗规》二卷,《补编》一卷,《教女遗规》三卷,《训俗遗规》四卷,《从政遗规》二卷,《在官法戒录》四卷。除通行本外,另有一种刊本,去《在官法戒录》,改列陈宏谋晚年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所辑的《学仕遗规》(四卷,《补编》四卷),主要有光绪十九年(1893年)上海洋布公所振华堂刊本和宣统二年(1910年)学部图书局本。
原文释义:
天下有好的教育方法,才会有真正的人才。教法的起点要从乡里街巷开始,人才的培养,则要从儿童开始。易经上说,给孩子启蒙和泉水从山脚下涌出是一样的道理。高尚的人所以有德行操守并且能知行合一,就是这个原因吧。因此给孩子启蒙,是像圣人一般的功德,意义是极其深远的!我常见到现在那些所谓才子的孩子,不过是以会背诵一些经史典章、做些诗词文章自诩,却在道德品行这些根本的方面,很少学习和实践。山泉原本是清澈的,流出山以后就污浊了,难道只是山泉的过错吗?随波逐流,首先是父亲和兄长教育的失职,再就是孩子草率不恭谨造成的。于是我在公务之余,推究古圣先贤给孩子启蒙养正的规范和方法,并从中选出了简明扼要、便于实行的内容,整理成两卷,篇幅虽然不算多,但也大致上本末完备。目的是给地方各个学校的家长和老师,用它来教儿童,不要轻视细枝末节,不要急于求成,严格遵循古人总结出来的教育方法施行。虽然是给小孩子启蒙和养正的,还是要按照忠实于伦理、落实于行动、传道授业这些方面,全面引发教育。这样按照大学之道,希望能够做到正本清源,从孩子小的时候就给他们正确的教育,不知能否对现在的教育有所裨益?皇上亲自提倡发展文史哲学,文教事业日见起色,在京都培养的大批教师,让他们分别下到地方,用正确的教育去影响社会和百姓,负起为国家培养人才的责任!虽然我愚钝,但愿殚精竭虑勤勉热忱,准备培训启蒙老师,为各地方所效法。有的人认为这是迂腐的、过时的、琐屑的,故而闲置起来,我为此感到心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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