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谁说的

多尔衮中国清代初期强迫汉人仿照满人习惯剃发的法令。顺治元年(1644)颁布。满族男人头发剃去前额和四周,留存头发编成辫子垂之脑后。清在关外时,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投降归顺或被掳去的,都要以剃发作为标志。顺治元年五月多尔衮进入北京后,即宣布京城内外军民人等尽行剃发以示归顺,但遭到北京人民的强烈反对,不久被迫停止。二年五月清兵进入南京,南明弘光政权灭亡,清廷乃于六月再次颁布剃发令。规定京城内外以10日为限,各省地方在接到命令后也以此为限,所有文武官民都要剃发,衣冠服饰也要遵从清制,违抗者杀无赦。剃发令的颁布及强制执行加剧了清初的民族矛盾,遭到广大汉族人民的反对,触发了江南地区江阴、嘉定、苏州等地的抗清斗争。顺治元年(1644)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是为剃发令。汉人的习俗,原本是将头发束在头顶;而满人的习俗,[则是在头发中间]编成发辫,垂于脑后,[周围剃去]。强制汉人剃发,改变民族习俗,实质是要在精神上征服汉人,自然引起了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二十四日,多尔衮鉴于清统治尚未稳固,宣布收回成命,允许汉人照旧束发。顺治二年(1645)六月十五日,清廷在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之后,认为自己的统治已经稳固,再次颁布剃发令。宣布自布告发出后,京城内外军民限十日内剃发,各省军民自部文到日起也限十日内剃发。剃发令措词极其严厉:“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但是,这不仅没有吓倒大江南北的汉民,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反抗情绪。广大农民、工商业者,有气节的士大夫和中小地主、总分官僚豪绅,都坚决反对剃发。此后,随着清军的逐步深入,江南各地更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斗争。[ 清在颁布剃发令要求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清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把头发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1647年广州剃发易服令:“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头发的故事  ■清朝的那几部开国史料,伴随着攻城略地往往少不了剃发这个词汇“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这句赤裸裸的威胁来自多尔衮,百姓则将其总结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那时因不愿剃发而被杀戮的汉人有多少,恐怕已经无法统计了。时人陈确曾云:“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
爱新觉罗・多尔衮(1612.11.17―1650.12.31),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皇太极之弟。清朝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完成大清一统基业的关键人物,清朝入关初期的实际统治者。1626年封贝勒;1636年因战功封和硕睿亲王;1643年辅政,称摄政王;1644年指挥清军入关,清朝问鼎中原,先后封叔父摄政王、皇叔父摄政王、皇父摄政王;1650年去世后,先追尊为成宗义皇帝,后被顺治帝追论谋逆罪削爵;1778年乾隆帝为其平反,复睿亲王封号,评价其“定国开基,成一统之业,厥功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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