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事情是由"因"而起.还是因"果"而起!

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的含义 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关系,唯物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或因果联系。其中,引起某一种现象的现象叫做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 2原因和结果的特点 因果联系有着自身的特点。一般地说,因果总是有时间顺序的联系,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但绝不能由此得出“在此之后便是因此之故”的结论。因果联系是包括时间顺序在内的由某一现象引起另一现象的内在联系,但不是任何表现为先后顺序的都是因果联系,比如白天之后是黑夜,这是时间顺序,但白天不是黑夜的原因。同时,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具有因果关系,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但绝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世界上只有因果联系一种形式。 3原因和结果的辩证法 第一,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当我们把特定事物的原因与结果从普遍联系中抽取出来,进行单独考察时,原因与结果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每一组具体的因果关系都有自己确定的内容,原因是原因而不是结果,结果是结果而非原因,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这是原因与结果区分的确定性。如果我们从世界的普遍联系来考察,一切现象都在相互联系的因果链条之中,原因与结果经常互换位置,同一现象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就转化为原因了。这就是原因与结果区分的不确定性。 第二,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原因与结果又是相互转化、互为因果的。原因与结果可以区分开来,但在无限发展的链条中,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互为因果的,互为因果关系既表现了原因与结果的相互转化,又表现了它们的相互作用。 第三,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一般来说,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三种类型: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把握原因和结果这一对范畴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原因和结果范畴是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的内在依据,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可以从根本上与宿命论和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 第二,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为人类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一方面既然一定的结果都是由一定的原因产生的,人们的社会活动就要善于从某一行动的后果分析其原因,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从中引出什么原因将会引起什么后果的规律性。这是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和实际工作水平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又是人们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科学预测是对现实活动的后果和未来趋向进行超前的分析,它既要分析近期的结果,又要揭示长远的后果,对种种后果进行综合的考察。同时,把握了因果的辩证关系,也就使人们从根本上理解了反馈原理,从而使人们的活动更具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因起,才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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